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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東九所鎮中灶村村民林剛(遇害時26歲)被殺埋屍荒野,樂東縣公安局專案組竟在偵查時將第一手材料遺失。此後,涉嫌故意殺人的8名男子集體翻供,以圖逃避法律制裁。2003年,該案發生,直至2005年,樂東縣公安局將這8名男子放了抓、抓了放,案情一度受阻。2007年,遇害者林剛的家屬在國道上攔住海南省委書記衛留成的車,向其哭訴冤情。衛留成返回省城初步了解案情後即刻簽字,並向省公安廳特批一筆破案專款。經開棺驗屍和深入調查,省公安廳、海南檢察分院得到確實充分的證據。海南中級人民法院於日前依法作出一審判決,除了一名嫌凶因心髒病死在看守所外,其餘7名嫌凶與一名包庇者均被處十二年有期徒刑至無期徒刑不等。
案發 口角糾紛引起互毆 8名嫌凶殺人埋屍林剛和嫌凶主犯林秋本都是樂東九所鎮中灶村村民,其間的矛盾是如何產生?如何昇級至集體埋伏殺人的呢?他們的『恩怨』還要回溯到1999年。當年,林剛和林秋因口角糾紛引起互毆,林剛將林秋打傷,但未作出賠償。2001年5月,林涯、陳乾嚴、麥志豪、麥志塊、林作信和林秋等人和林剛等再次斗毆。林剛受傷。事後,經雙方家屬協商,由林涯、林秋之父(即後來犯包庇罪被判五年有期徒刑)林日金賠償林剛醫療費、生活費2萬多元。
事後,林秋、林涯等人對此一直懷恨在心,伺機報復林剛。
2003年10月8日晚9時許,林涯、陳乾嚴、麥志塊在九所鎮中灶老村舞廳喝茶,得知林剛當晚要去中灶村海邊蝦塘。於是,林涯、陳乾嚴、麥志塊趕回林涯家中告知林秋,並糾集林維、林振平、麥志豪、林作信,密謀埋伏攔路毆打林剛。之後,林涯、陳乾嚴、麥志塊、林秋,林維、林振平、麥志豪、林作信等人分別持鋼管、木棍前往九所鎮中灶村海邊蝦塘的小路邊等候。晚11時,林剛騎摩托車途經該處,被林秋等8人當場打死。
隨後,林涯、林秋叫麥志塊等回中灶村拿挖土工具回到現場附近的荒坡上挖坑,一起將林剛屍體掩埋。林秋將林剛的摩托車騎離現場後丟棄。林涯、林秋等人回家後,一起打牌、喝酒,玩得不亦樂乎。其父林日金得悉,便唆使林涯、林作信等人嚴守秘密,編造各種理由逃避偵查。林日金還要求其他幾名村民為林秋作偽證開脫罪責。
偵查 樂東公安全力偵破 抓獲四名殺人嫌犯2003年10月8日當晚,林剛一去不歸。其父林榮志、其母王日奉帶著幾名親人四處尋找,均不見林剛的蹤影。
案發四天(即當年10月11日),林榮志、王日奉聽說村民發現通往蝦塘稻田邊發現血跡,當時沒有發現林剛的屍體,於是便撥打『110』報警。九所鎮派出所叫眾村民保護好現場。
10月12日早上9點多,家屬終於發現在染有血跡的稻田東邊約30米處,有一塊坡地泥土松軟異常,大家便揮鋤挖土,往下挖約1米深,這纔發現已掩埋了5天的林剛。其時,林剛的屍體已經腐爛發臭,大半個頭顱都被砸爛了,慘不忍睹。
隨後,家屬向樂東公安局報案。經該局刑警和法醫現場偵查、鑒定,將該案定性為故意殺人埋屍案。
於是,該局立即成立專案組,進駐中灶村,表示『一個月內不破此案誓不離村!』
經辦案刑警一個月的全力偵查,於2003年11月7日抓獲中灶村村民林涯、陳乾嚴、麥志豪、麥志塊4名殺人嫌犯。
2003年11月16日,專案組有關負責人來到林剛家中,對家屬和在場村民說:『這個案件基本破獲,疑犯已招供,涉嫌當晚下手殺害林剛、參加埋屍的人已基本捉拿歸案。然而,主犯林秋已經逃走了。他們作案後,當夜就把作案工具拿到中灶大橋南邊的松林裡燒毀了。』
專案組當時還要求家屬帶路,去松林裡取證。當家屬們帶著專案組刑警到了嫌凶燒毀作案工具的松林裡,卻發現案後不久所刮起的一場臺風竟將灰燼等物證衝刷得一乾二淨。
當年11月17日上午9點左右,刑警們又來到林剛家中,拿出一張在中灶大橋拍攝的地形圖,叫家屬協助分析殺人嫌凶們作案後有可能走哪條路。當時,只有林剛的母親王日奉在家。王便根據當地大路小道分布狀況,提出自己的分析和看法。專案組刑警們認為王日奉的分析很有道理,就要求王提供嫌凶們的姓名及住址,以便開出逮捕證。
稀奇 原始證據不明滅失 被抓嫌凶集體翻供看到樂東公安局辦案刑警如此全力投入破案工作,加之多名嫌疑人已捉拿歸案。家屬們都以為案情真相被揭開,殺人凶手將受到懲處,內心的悲痛有所減輕,一絲安慰浮上心頭。
然而,2004年5月8日,林涯、陳乾嚴、麥志豪、麥志塊竟被釋放回家。家屬感到十分驚愕和極度憤怒,於是找到樂東縣委、縣領導。樂東政法委主要領導親自接訪,當場答應向海南省裡匯報,並另外成立專案組。
2004年11月1日,第二個專案組成立。但專案組成立後發現,這起被定性為『故意殺人埋屍案』的偵查材料和原始證據均已遺失。如此一來,就很難再追究嫌凶們的責任了。偵查材料和原始證據對刑事案件的偵破和定性至關重要,是刑偵工作最關鍵的一環。證據滅失,意味著案件無法定性和偵破,殺人嫌凶將成為漏網之魚。
正是因為偵查材料和原始證據的不明滅失,早先被緝拿歸案的殺人嫌凶竟集體翻供。先前承認殺害林剛並埋屍野外的犯罪事實,如今竟一起否認殺人埋屍犯罪行為。材料和證據滅失,使該案的偵破工作進入山窮水盡疑無路境況,也給第二個專案組的偵查工作帶來極大困難。
還有一名參與埋屍、被捕前精神正常、已承認自己參與埋屍的一名嫌犯,竟然裝瘋賣傻,警方也以『懷疑患精神病』而釋放。該嫌犯回家之後,行為舉止與正常人一樣。
從此,眾嫌凶逍遙法外,案情進展完全停滯。
轉折 家屬跪攔哭訴冤情 省委書記批示調查案情受阻,林剛的妻子也因種種原因,與一名從內地來的包工頭『好』上了,最後跟著那名包工頭離開了林家。林榮志和王日奉兩老夫婦整日以淚洗面。
自案發後至2005年4月3日,樂東公安局專案組對這些涉案的嫌犯屢次抓了放、放了抓,抓了又放。隨著時間的推移,警方破獲這起『故意殺人埋屍案』的希望越來越渺茫。林榮志和王日奉夫婦整天奔走呼告,花光了家中不多的積蓄後,只好在家中等待轉機。
2007年2月21日,省委書記衛留成視察中灶村邊的中灶灣。當地的村乾部得知此情況後,告訴了王日奉。於是,王日奉跪在省委書記出行的必經國道上,攔住衛留成的車哭訴。王日奉喊叫冤枉,攔住衛留成陳述案情。
衛留成當場表態:『半個月後給你們答復。』經初步了解案情後,衛留成特批了一筆破案經費,並讓省公安廳成立專案組介入調查。
結局 開棺驗屍偵破案件 殺人嫌犯一審獲刑2007年6月28日和29日間,省公安廳專案組陸續抓獲林作信、林秋、陳乾嚴等嫌犯。10月31日,專案組開棺驗屍,鑒定林剛系鈍器重力擊打頭部造成顱腦嚴重損傷導致腦功能喪失死亡。
2008年2月1日和2月21日,海南中院公開審理了此案。
2月1日全天都在進行法庭調查。開庭時,法庭內會集了聞訊而來的100多名旁聽的群眾。省公安廳專案組與海南檢察分院公訴處辦案人員不辭辛勞,克服種種困難,與殺人嫌凶斗智斗勇,依法辦案,成功偵破這起重大惡性殺人埋屍案,維護了社會秩序與法律尊嚴。
東方一位名叫黃渡明的法律愛好者,在得知此案後,免費為林剛的父母當起了代理人。
2008年5月22日,海南中院對此案作出一審判決,除了主犯林秋因心髒病死在看守所之外,依法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林涯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陳乾嚴、麥志塊、林振平、麥志豪、林維、林作信因犯故意殺人罪,分別被處有期徒刑十四年至十二年不等。以上這7名被告人需總共賠償林剛父母12.6萬餘元。
林秋與林涯之父林日金,因犯包庇罪,被法院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五年。
宣判後,眾被告均提起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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