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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來,銀行客戶資料、購房者資料以及消費者訂餐、預約服務所留下的聯繫電話等個人信息泄露大有蔓延之勢,就連到醫院做孕檢的準媽媽們也難逃“泄密門”。8月25日首次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的《刑法修正案(七)草案》專門增加規定,明確提出要追究泄露、竊取、收買公民個人信息行爲的刑事責任。但是,因個人信息無端被泄露而深受電話、短信騷擾之苦的消費者們紛紛呼籲,應儘早出臺專門法律法規與刑法配合對個人信息予以保護,讓消費者能夠真正安心消費。
準媽媽難逃“泄密門”
今年是生育高峯年,不僅生下寶寶的媽媽們頻繁受到商家騷擾,就連尚未生產的準媽媽也難逃各類商家推銷電話和短信的侵襲。一些準媽媽在接受採訪時說,自從她們到醫院、婦幼保健醫院做過初次孕檢之後就會不斷接到名目繁多的推銷電話或短信,本需靜養的孕期卻常被騷擾。已經懷孕九個月的趙女士無奈地說:“有時晚上九點多還會接到這樣的短信,這種情況持續了幾個月搞得自己很煩。”另一位準媽媽在接受採訪時說:“這些推銷電話不僅有本市的還有來自外地的,本市的電話大多是打着婦聯、婦幼保健中心等下設機構爲準媽媽提供商品或服務,而外地電話多先介紹自己是某某諮詢公司,打着孕嬰指導的旗號推銷相關商品。”
泄露源頭令人防不勝防
“我們的電話號碼究竟如何到了他們手中,而且他們怎麼會對我們的懷孕週數那麼瞭如指掌呢?”採訪中,很多準媽媽都提出了相同的問題。周女士說:“幾天前一自稱是市婦幼保健中心下設的某某公司,向我推銷嬰兒奶粉和相關用品。出於對婦幼保健中心的信任,我相信了這個公司的宣傳。可是,後來當我向市婦幼保健中心諮詢時,工作人員很肯定地告訴我,他們並沒有下設任何機構向孕產婦銷售商品、提供服務,還提醒我不要上當受騙。”一些消費者表示,爲了避免受到類似騷擾,自己在購物或者接受服務時儘量不留個人信息,一位中年消費者說:“但是在銀行、醫院這類機構接受服務或者訂購機票時,是必須要留有效聯繫電話的,有時還被要求多留聯繫方式。而這些機構對我們個人信息的保護程度並不透明,這令我們很擔心而且防不勝防。”
專門法與刑法配合更有效
對於個人信息被泄露,匯川律師事務所律師穆峯認爲,個人信息就是個人隱私,無論商場、銀行還是醫院未經過消費者、客戶本人同意就將其個人信息透露給別人,這侵犯了公民的權利。他說,由於以前缺乏相關立法保護,個人信息泄露存在的領域日漸增多,相關法律法規的滯後是個人信息泄露現象日益嚴重的重要原因。據穆峯律師介紹,個人信息保護法律法規的缺失已經引起立法機關和相關部門的高度重視。據瞭解,最近國家有關部門已經啓動了《個人信息保護法》的立法程序,在由相關部門起草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信息保護法》專家建議稿中,個人的手機號碼、家庭住址、醫藥檔案、職業情況等,都屬於這部法律保護的範疇。法律界人士認爲,刑法草案新增的規定無疑將爲保護個人信息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撐,但與調整其他法律關係一樣,對於公民個人信息的全方位保護仍需要專門法與刑法的相互配合。一部《個人信息保護法》已經被期待了許久,在個人信息保護納入刑法之後,應該儘早出臺專門法。消費者表示,只有自己的個人信息得到有效保護才能讓他們在消費時更加安心、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