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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日,從市發改委獲悉,國家發改委等有關部門日前就醫療事故鑒定費和醫學博士外語考試費收費標准等做出重新核定,並從即日起執行。
重新核定後醫療事故鑒定費和醫學博士外語考試費收費標准為:中華醫學會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其收費標准為每例8500元。其中,經鑒定屬於醫療事故的,醫療事故鑒定費由醫療機構支付;不屬於醫療事故的,醫療事故鑒定費由醫療事故處理申請方支付。衛生部國家醫學考試中心在委托有關高等醫學院校組織醫學(包括臨床醫學、口腔醫學)博士學位全國外語統一考試時,向報名人員收取醫學博士外語考試費的收費標准為每人120元。收費單位要按照財務隸屬關系分別使用財政部或財政部門統一印制的票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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