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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超市做計時收銀員的女大學生下班經過員工通道時不慎跌倒,摔斷了牙齒。近日,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後,判令超市承擔賠償責任。
女大學生劉晴(化名)通過一家勞務服務公司的介紹,來到本市一家大型超市擔任計時收銀員,當時雙方未簽訂合同。
一天下午,她下班後准備換衣服回家,當其走到員工通道處時,一不小心重重地摔在了地上,不僅滿口是血,而且磕斷、磕裂了牙齒。在治療期間,劉晴花去醫療費3040元和交通費110餘元。
事後,劉晴與超市協商解決問題,但未能達成一致意見,於是將勞務公司和超市一起告上法庭。一審法院經審理後,判令超市賠償劉晴920餘元。接到判決後,超市不服提出上訴,要求駁回劉晴的訴訟請求,後被一中院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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