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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回放
鄭州市的陳先生,因一次意外事故,自己汽車右前方被撞壞了。由於在財險公司購買了車險,所以就立即報案,保險公司建議他去公司簽約合作的4S店進行修理。
陳先生接受了保險公司的建議,把車開到保險公司簽約的修理廠,並修好了碰壞的地方。保險公司也把相應的賠付金額打到了陳先生的銀行卡上,並把此案了結。
不過,問題出來了。由於在修理過程中,陳先生發現方向盤有些偏,想讓他們給自己的車做四輪定位儀的檢測,恰好該公司的儀器壞了,需等一段時間。心急的陳先生不想耽誤,想著問題不大,就結案出了修理廠,然後自己掏錢在其他修理廠進行四輪定位檢測。一檢測,發現了上次事故的遺留問題。
於是,陳先生再找保險公司,希望能把遺留問題解決。但這時保險公司稱已經結案,不再受理,如果有什麼問題讓陳先生自己與4S店交涉。
如此,陳先生也不願意了,認為這是保險公司應該去給汽車維修公司協商的事,自己不應出面。現在雙方僵持不下,都不願為汽車的遺留問題負責。
業內人士分析
平安財險河南分公司車意險理賠部經理高廣威
如果客戶可以證明車輛的損失是由上次事故造成的,那麼可同保險公司協商,要求二次賠付,這也是保險公司認可的。但前提是能夠確認該損失是由同一次事故造成的。
但證明的過程還是比較容易發生糾紛,因為是否屬於同次事故是由保險公司進行最終認定的,是由當時進行定損的查勘員出具查勘報告。
所以從客戶的角度講,要盡量提供一些客觀證據能夠證明該損失與上次事故的關聯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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