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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本報10月31日27版刊發了購車退稅騙局報道之後,本報又接到了不少市民對此類騙局的反映。經記者調查了解到,目前在全國范圍內都存在著此類打著『由於國家汽車消費稅政策進行調整,將退還超收的車輛購置稅』旗號進行詐騙的行為。
據市民反映,本市此類騙局的詐騙手法分為電話和短信兩種方式。市民銀女士剛買了一輛本田轎車,近日接到一個陌生手機號碼打來的電話,電話中的人將銀女士的姓名、購買的車型、家庭住址一一報上,經銀女士確認後,他們稱前些天向銀女士發出了一個信函,沒有得到銀女士的簽收,又被退回,所以他們特地來電詢問銀女士是否得知了退還車輛購置稅的相關事宜。將信將疑的銀女士打電話給自己購車的天津市本田銷售公司,工作人員提醒銀女士:他們最近已接到不少此類反映,車主切勿上當。
在此之前,市民王先生的手機上接到一條發件人號碼為151****7649的短信『國稅局通知:王某某您好,您的車牌號為JC83***,可退購置稅49**元。退稅編號31***,請速與稅務總局聯系,電話022********。』這兩種方法因都充分掌握了個人信息,導致兩位當事人差點就信以為真。
記者在市國稅局辦稅服務廳了解到,退還車輛購置稅的說法沒有任何的法律依據,目前,國家稅務部門仍按《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輛購置稅暫行條例》、《車輛購置稅征收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征收車輛購置稅。根據《車輛購置稅征收管理辦法》第22條規定『已繳車購稅的車輛,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准予納稅人申請退稅:(一)因質量原因,車輛被退回生產企業或經銷商的;(二)應當辦理車輛登記注冊的車輛,公安機關車輛管理機構不予辦理車輛登記注冊的。』
市國稅局相關工作人員提醒市民:『納稅人申請退稅時,要填寫《車輛購置退稅申請表》,並持有關資料到原征收地的國家稅務局車購稅征收機構辦理退稅手續,經審批後方可退稅。國家如果有稅收政策的調整,一定是會通過廣播、電視、報紙等媒體進行宣傳,絕對不會采取電話或短信的辦法進行通知,市民千萬不要輕信。』
天津君悅律師事務所律師趙治國說,現在有很多『短信公司』專門從各種渠道收集手機用戶的個人信息,他們的來源是保險公司、網站等需要登記用戶實名登記個人信息的地方,這種行為在我國法律中尚無明確界定,這也就給了騙子以可乘之機。但泄露客戶的個人信息屬於侵犯個人隱私權范疇,一經認定泄露者要承擔相關的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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