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相關部門正在醞釀條件成熟時延長法定退休年齡,有可能女職工從2010年開始,男職工從2015年開始,采取「小步漸進」的方式,每3年延遲1歲,逐步將法定退休年齡提高到65歲。』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社會保障研究所所長何平最近透露的這一信息引起各方關注。
我國法定退休年齡目前低於國際通常采用的65歲標准,且男高女低,從人口健康水平看,提高相關標准無可厚非。但這一提高涉及諸多中國現實與國情。該話題近年討論較多的一個基本原因,是老齡化正導致我國人口總撫養比發生轉變,大約2015年左右我國贍養率持續下降的窗口會關閉,所謂『人口紅利期』行將結束,延長退休年齡有利於緩解因此加重的社會養老負擔及社保資金方面的問題等等。
筆者近年多次指出,與國外相比我國老齡化的突出特征是老齡化與剩餘勞動力問題相伴。如果僅僅根據人口年齡,將大量剩餘勞動力也計算為撫養者,而論『人口紅利期』,論社會負擔變化,是不恰當的。改革開放30年來,我國農業勞動力總量不僅沒有減少,還由3億增長到5億多,其中從事農業的仍有3億人,另兩億從事二三產業也談不上充分就業、徹底轉移;與此同時城鄉就業競爭加劇,很多城市出現40歲、50歲下崗問題,實際退休年齡已低於法定年齡。但即便如此,隨著中國商品更多進入國際市場,今後可能出現的外貿約束以及產業昇級,對中國就業問題的解決,也設置了許多今天還看不清楚的變數,導致了現實及未來復雜的就業矛盾。
解決退休年齡問題,必須慎重、全面地面對這些矛盾,不僅要從城市社保出發,也要綜合考慮三農問題(農業勞動力轉移是三農問題最根本的出路),考慮城市的就業及下崗人員問題,還必須謹慎地對待未來種種的不確定性。
此外,無論今天還是今後,出臺任何社會政策,基本原則之一都是必須充分考慮低收入者是否受益。
總之,筆者認為,這一問題的處理,應依據現實中人口與經濟的真實關系。在現實中城鄉剩餘勞動力主要問題真正消除之前,不要妄加預測,根據一些理論分析貿然處理。(侯東民中國人民大學人口與發展研究中心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