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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發出通知說,根據當前經濟形勢和企業實際,暫緩調整企業最低工資標准。
在國際金融危機的衝擊下,很多中國企業遇到了困難,特別是制造性企業,已經有大批企業停產或倒閉了。在這種情況下,要求調整最低工資標准,對於那些正處於困難的企業,無疑會加重負擔;如果強制推行,可能會加速一些企業關門,這也等於是增加一些人失業。所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從保護企業和保護就業的角度出發,在這個時候做出暫緩調整企業最低工資標准的決定,可以說是理由正當。
但是,調整最低工資標准,無論怎麼說,都是不利於職工增加收入的,不增加工資,也就不利於提高消費能力。而時下拉動內需似乎是國家的第一要務,政府正在想各種辦法拉動內需,比如,4萬億的投資計劃。以投資來拉動內需,是一個選擇。但是,在消費、投資和出口這拉動內需『三駕馬車』中,投資需求只是中間需求,消費需求纔是真正的最終需求。可以說,消費需求規模的擴大和結構昇級是經濟增長的源動力。有人提出,要快速拉動內需,最直接的辦法,還是增加老百姓的消費能力。以投資拉動內需,見效要一定的時間,而且,我們的投資很大部分是在鐵路、公路等吸納就業人數不多的行業,拉動消費的效果有限。所以,以擴大投資來拉動內需,未必是最好的選擇。
事實上,同樣面對金融危機的衝擊,有不少地方就選擇直接給老百姓『發錢』。臺灣當局宣布,為刺激島內消費,決定向臺灣居民每人發放新臺幣3600元消費券,總計高達500億元;澳門特區行政長官何厚鏵在前幾天發表澳門政府2009年度施政報告時表示,面對環球金融海嘯的衝擊,將推出『向永久及非永久居民派發不少於5000澳門元及3000澳門元『的現金分享計劃;而日本,在1999年亞洲金融危機時,就發放了2萬億日元的地域振興券,直接分發放給15歲以下、65歲以上的日本國民。事實證明,這一政策對於刺激消費、防范金融海嘯的不利影響,起了很大作用。在這次金融危機前,現任首相麻生又計劃推出更大規模的消費券計劃。
讓居民馬上行動去購買,對於刺激消費,無疑是非常直接的。從這個角度思考,我們增加工資,比如說,調整最低工資標准,時下倒是一個很好的機會。只是,這一次經濟危機,直接受影響的是企業,很多企業這個時候可能沒有能力給員工多發錢。那麼,企業不行,政府是否可以呢?
政府有很多錢去投資,也應該有錢直接讓老百姓去消費。從其他國家和地區直接給老百姓發紅包的做法來看,主要對象還是低收入者。比如,臺灣給民眾發放消費券,以年所得30萬新臺幣以下家庭為優先照顧對象。而最低工資標准提高,受惠的當然也是低收入者。如果企業沒這個實力的話,政府是否可以幫他們實現呢?比如給企業一些補貼,減少企業有關稅收等。
當然,政府也可以選擇直接給低收入者補貼。但是,由政府幫助企業提高最低收入標准,還有其他意義。提高最低收入標准,是國家一項利民政策,體現了以人為本,有利於促進經濟增長方式的轉變,曾受到社會的廣泛贊同,有很多人在期待著這一政策的實施。如果說,遇到了一些困難就推遲實施,會影響老百姓對政府政策執行力的判斷,讓人認為政府首先想到的是資方。事實上,網友發言中已有不少這樣的表達。既然給低收入者補貼和幫助企業提高最低收入標准,二者都能增加低收入者的購買力,那麼,為什麼不選擇還有更多積極意義的後者呢?(謝昱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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