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近日,本市不少餐飲企業出現了付費使用的1元消毒餐具。“餐館有義務爲消費者提供衛生的餐具,怎麼還收費呢?”一時間,這種收費消毒餐具引起消費者的質疑。
消費者:餐館圈錢新手段
記者走訪發現,目前本市不少餐館使用付費消毒餐具,消費者一落座,服務員就會擺好由一個小碗、一個碟子、一個酒杯、一個小茶杯及一把小勺組成的塑封消毒餐具,塑料薄膜上標明“有償使用每次一元”。服務員一般不會主動告訴消費者,餐館還備有免費餐具。有的消費者認爲,提供衛生的餐具是餐館的責任和義務,消費者不應額外支付消毒費用;也有的消費者表示,使用消毒餐具不需要洗碗工,節省了水電,餐館已經受益,卻讓消費者支付高於成本價的消毒費,是餐館圈錢的新方式。
餐館:一個月能掙幾千元
針對質疑,餐館有何解釋呢?黃河道附近一家餐館的負責人告訴記者,他們使用收費餐具已有一段時間了,如果顧客對收費餐具提出異議,餐館可以提供免費餐具。“餐館提供的餐具雖然也經過高溫消毒,但是二次污染難以避免。收費消毒餐具是專業公司經過高溫消毒後塑封的,顧客使用前才拆包,避免了二次污染。”河北區中山路上一家餐館的負責人則表示,1元錢是給餐具消毒公司的,餐館只是代收而已。
隨後,記者聯繫了一家消毒餐具公司,該公司工作人員表示,每套消毒餐具價格在0.7元-0.8元之間,一些不太正規的消毒公司爲爭搶生意會把價格壓低到0.6元左右。用這種餐具,不但可節約餐館的消毒成本,同時還有可觀的利潤。該工作人員給記者算了一筆賬:“按0.7元一套計算,顧客用一套,餐館就能掙0.3元,如果餐館一天的客流量爲300人,一個月就能掙2700元。”
中消協:消費者可不買賬
去年8月30日,中消協就對收費消毒餐具給予了明確:餐飲企業向消費者提供安全、衛生的就餐環境和餐具,保障消費者的飲食安全和衛生,是餐飲企業的法定義務。
《食品衛生法》和《餐飲業食品衛生管理辦法》中都規定:餐具、飲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必須洗淨、消毒,符合國家有關衛生標準。《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十八條明確規定:經營者應當保證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也就是說,作爲法定義務的承擔方,餐飲企業應當承擔餐具消毒費用,而不得將義務轉嫁給消費者。
中消協認爲,消費者就餐時,餐飲企業提供包括經消毒達到衛生標準的餐具、餐巾等配套服務,是已獲社會認可的基本服務內容和行業服務標準,服務產生的費用已包括在菜餚價格內。
現在,部分餐飲企業將這些向消費者提供的配套服務改爲收費服務,實質是變相降低服務標準。如果消費者就餐時爲了避免與經營者發生衝突而被迫接受額外收費,公平交易權便受到了侵害。因此,部分餐飲企業的類似行爲屬於重複收費,應予抵制。消費者即便使用了收費餐具也可拒絕“埋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