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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續兩個年度考核被評為『不稱職』等級的公務員將被辭退,『公務員隊伍將建退出機制』的說法終於首次落到了『紙面上』。昨天,國家公務員局連發《公務員培訓規定》《公務員獎勵規定》《公務員考核規定》三個試行規定,並於即日起生效實施。(據12月3日《北京晨報》報道)
此新聞一出,即刻引起了網友們的熱議。這是《公務員法》實施以來第一次對公務員考核做出如此細致的規定,公務員退出機制首次落在『紙面上』的確是種進步,但在筆者看來,公務員退出機制僅僅落在紙面上還遠遠不夠。民眾最擔懮的是公務員退出機制在現實中能否得到落實。
其實,民眾的擔懮並非是多餘的。在現實中,我們缺少的並不是約束公務員的各種規章和制度,而是這些規章制度的落實。公務員上班時間不准飲酒,不准上網聊天、炒股、打游戲,公務員不准公款吃喝、旅游等制度,下了一個接一個,可是,現實中有幾個地方的公務員按此執行的?所以,筆者認為,將公務員退出機制落到實處比落在紙上更重要。可是,公務員退出機制有多少可行性?正如國家行政學院公共行政教研室主任竹立家教授所說,公務員『德能勤績廉』五項考核中,除了『績』較易量化外,其餘指標都難以衡量。比如,『廉』怎麼界定?跟人吃了兩頓飯,算不算不廉?政治學習幾次沒去,算不算無德?』
讓筆者擔懮的是,公務員考核稱不稱職,究竟由誰說了算?是單位的領導,還是群眾?其實,在現實中,很多單位的考核機制都是由各單位自己制定,而該制度的制定多有利於當權者,單位人員的考核結果也多由領導說了算。這樣,就有可能造成特權腐敗——因為,考核結果將直接關系到公務員的飯碗,所以,有些公務員平常就只注重和領導親近、巴結領導、賄賂領導……這樣,就可能會出現『認真工作但沒和領導走得很近的公務員,還不如那些巴結領導的公務員考核好』的現象。這既打擊了一部分公務員的工作熱情,同時也助長了單位不良風氣的蔓延。
在這種情況下,公務員退出機制難免被外界指責為『還不是領導一句話的事』。其實,公務員考核稱不稱職不應由領導說了算,群眾纔是最有發言權的。但在這些規定中,我們卻沒有看到群眾的考核指標,這樣的考評顯然是不客觀、不科學、不公正的,這樣的公務員退出機制的效果也就可想而知。 (張成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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