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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昨天獲悉,北京城鄉建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原董事長、黨委書記姜立貴,因涉嫌受賄下屬及福建一名『涉黑首富』共計13萬餘元的賄賂,已於近日在市二中院受審。這是該集團繼原總經理聶玉河、原副總經理王殿平等人被判後,又一名落馬的高管。
姜立貴現年60歲,北京市人,大學文化程度,行政級別為正局級。據媒體報道,姜立貴畢業於北京大學國際政治關系系,曾任共青團北京市團校副校長。進入城鄉建設集團後,從宣傳部長、二級公司黨委書記一直昇到集團副總經理、總經理、董事長的職位。
市檢二分院指控,2003年春節期間,姜立貴利用擔任北京城鄉建設集團董事長的職務便利,為該集團房地產開發中心主任黃澤宇的工作提供幫助,非法收受黃澤宇給予的1萬美元(折合人民幣8.27萬餘元)。
同一時間,姜立貴還被控非法收受了原福建凱旋集團董事長陳凱給予的5萬元,並為福建凱旋集團與城鄉集團項目合作提供了幫助。
陳凱曾是福州市娛樂及地產業大款,也是福州當地黑社會老大,參與組織賣淫、故意傷害、合同詐騙、非法拘禁、賭博、容留他人吸毒等,因此,他被民間稱為『黑首富』。
據悉,2002年左右,陳凱在京設立的凱旋房地產開發公司看中了北京城鄉建設集團負責的一個房地產項目。經人介紹,陳凱先後認識了時任城鄉建設集團房地產開發中心主任黃澤宇和集團董事長姜立貴。後來,陳凱給了黃澤宇10萬元,給了姜立貴5萬元。
2003年7月,陳凱犯案被警方抓獲,2005年被法院一審判處死刑。不久後,黃澤宇因涉嫌貪污、受賄被查,並於兩年前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5年。去年4月,姜立貴因涉嫌受賄被查獲歸案。起訴材料顯示,他已將涉案贓款全部退還,並於去年7月11日被檢察院決定取保候審。
開庭時,姜立貴否認了檢方指控。他承認自己收了黃澤宇和陳凱的錢,但辯稱黃澤宇給他錢是朋友間饋贈,而陳凱給錢只是有意和他拉攏關系,他沒有為他們謀取具體利益,因此不屬於權錢交易,也就不構成受賄。
目前,此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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