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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網消息(通訊員侯岩):日前,記者從天津市和平區勞動部門獲悉,該區認真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保增長、渡難關、上水平』動員大會精神,積極為企業搞好服務,穩定就業,結合轄區內企業特點,采取三項措施,加強對企業裁員的指導,嚴禁企業隨意裁員。
三項措施內容包括,一是建立困難企業重點監控和認定報告制度。從即日起用三個月的時間,發動全區勞動保障協管員對轄區內所有企業發放問卷調查表,對企業受金融危機影響情況進行『拉網』式調查,建立困難企業名錄,實施動態調整;對受金融危機影響嚴重的企業,勞動保障協管員每兩月對其走訪一次,密切關注企業經營狀況,及時了解和掌握企業用工動態變化;成立由勞動保障局、財政局、發改委和總工會組成的和平區受金融危機影響困難企業審核認定小組,由以上四個單位組建專門的工作機構,對轄區內區屬和無主管企業受金融危機影響情況進行評估認定。
二是嚴格企業裁員報告制度。企業裁減人員超過一定數量的,均應提前30日向區勞動保障局報告。企業一次性裁員超過10人或一個月內累計裁員超過20人的,向區勞動保障局報告;裁減人員超過50人的,經區勞動保障局審核同意後,向市勞動保障部門備案;裁減人員超過100人的,區勞動保障局提出意見後,向區政府報告,並向市勞動保障部門備案;裁減人員超過200人的,區勞動保障局提出意見後,向區政府和市勞動保障局報告,按照以上程序進行報告經同意後,辦理退工手續;勞務派遣組織裁減人員實行雙重報告制度,用工單位和派遣單位分別向區勞動保障局報告。
三是建立企業用工變化預測預警預報制度。對因金融危機影響計劃裁減人員的企業,要提前2個月向區勞動保障部門報告,填寫《企業計劃減員情況報告表》。區勞動保障局接報後,及時深入企業,認真了解情況,嚴格核查企業生產經營狀況,幫助其制定落實穩定崗位不裁員或少裁員的措施,並填寫《企業計劃減員情況匯總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