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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地方法院十日再次傳喚陳水扁之妻吳淑珍到庭應訊,繼續審理前臺灣地區領導人陳水扁家所涉弊案。吳淑珍在連續十七次拒不出庭後,今天終於現身。
去年十二月十二日,臺檢方特偵組以涉貪污、洗錢等罪名起訴陳水扁、吳淑珍等。臺北地方法院也從今年一月開始多次召開准備程序庭,審理陳水扁家所涉『機要費』、龍潭購地、南港展覽館、洗錢四大弊案。並排定在二月十日、十一日下午再度傳訊吳淑珍。
吳淑珍是否會出庭及認罪引發島內多方高度關注。
下午二時十分許,吳淑珍提前抵達臺北地方法院,隨後進入法庭應訊。
二時三十分,庭訊開始。在檢方就吳淑珍被起訴的罪名和犯行一一陳述後,合議庭審判長蔡守訓法官訊問吳淑珍對檢方列舉的犯罪事實是否認罪?
吳淑珍表示她承認『機要費』的案子,有使用他人的發票進行報帳核銷,對偽造文書部分認罪,但不承認貪污部分。
對龍潭購地弊案,吳淑珍也承認收受了二億款項,但強調並非起訴書中所提的三億。落差部分請法官查明。並辯稱當時收受時,對方表示這是政治獻金。
對南港展覽館弊案,吳淑珍承認有收受二百二十萬美元,但不是檢方起訴書中所提二百七十餘萬美元。落差部分請法官查明。吳淑珍說:『南港案及其衍生的洗錢部分,我認罪』。但強調陳水扁並不知情。
吳淑珍還承認,收受的錢都透過哥哥吳景茂的帳戶匯到鏡外。
庭訊歷時約兩個半小時。吳淑珍在離開法庭時面對媒體發表了一份簡短的聲明,聲稱『關於這些案件,牽連許多無辜親朋好友,讓社會付出龐大的成本,本人親自表達歉意,往後我會反省檢討;已經起訴的案件,我會坦然面對審判,在身體許可的狀況下,我會隨傳隨到,現在還在偵查中的案件,我會盡力的配合特偵組的調查。』
由於吳淑珍在庭訊將結束時向法官表示,擔心連續兩天的庭期太密集,身體可能不堪負荷,希望能將明天的庭期延後一天。審判長蔡守訓最後決定,暫時取消明天的庭期,延到下月三日和五日繼續開庭。
臺北地院曾於二00六年十二月十五日首度開庭審理吳淑珍所涉『機要費』案,庭訊因吳淑珍暈倒而中斷。此後,她連續十七次以健康原因拒不出庭。
目前,在首批檢方起訴的十四名涉案被告中,已有陳水扁之子陳致中及其妻黃叡靚,吳淑珍之兄吳景茂及其妻陳俊英,蔡銘哲、蔡銘傑、李界木及郭銓慶等八人表示認罪,陳鎮慧、吳淑珍表示部分認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