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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影院觀看3D影片時,一市民稱影院方強行要求其簽署一份有關損壞特制眼鏡賠償標准的『觀影需知』,且觀影後院方堅持說其損壞了眼鏡,要求賠償。該市民氣憤之下提起訴訟,要求影院方返還押金、賠禮道歉。昨天,南開法院已正式受理此案。
2月6日18時,市民劉女士到南開區一家電影院看了一場3D電影。據劉女士稱,影院工作人員在入場時交給她一副觀看電影用的特制眼鏡,並要求她簽署一份『觀影需知』,大概內容為:觀看電影應保持眼鏡完好,如有損壞,鏡片損壞賠償700元,鏡架損壞賠償200元。劉女士看完電影後,將眼鏡交還影院工作人員,工作人員經對眼鏡進行檢查後,聲稱劉女士將眼鏡損壞。劉女士仔細查看,在鏡架橫梁上有個很細微的痕跡。劉女士認為不是自己弄壞的,應該是原來舊痕。雙方對此爭執不下,劉女士遂打110報警。
經民警到現場調解,影院方仍要求劉女士最低賠償200元,劉女士非常氣憤,堅決不同意賠償。影院方為此扣押了劉女士交付的100元押金。劉女士的代理人——德欣律師事務所律師任秀福表示,影院方拒絕退還劉女士押金的無理行為,不僅侵害了劉女士合法的財產權,也對其精神造成傷害,而且這份『觀影需知』的簽署也存在一定的問題。為此,劉女士決定通過訴訟依法維權,起訴影院方返還其押金100元,並向其賠禮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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