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開發商不得自加層數提高容積率
建築層高有嚴格限制
今後,房地產開發商在規劃批准的層高范圍內通過增加層數提高容積率獲取價值的行為行不通了。記者從市規劃局獲悉,本月起施行的《天津市城市規劃管理技術規定》對住宅、辦公、商業等各類建築內的層高進行限制。市規劃局專家介紹,通過層高控制容積率的規定目前為國內領先舉措。
據介紹,在以往城市建設中,一些開發商在規劃批准的層高范圍內以增加層數等方法提高容積率,損害了購房人的利益。根據規定,從本月起,本市住宅建築、居住型公寓和混合型公寓標准層層高大於3.6米且小於或者等於4.8米,不論層內是否設置隔層,建築面積計算值按照該層水平投影面積的1.5倍計算;標准層層高大於4.8米且小於或者等於5.4米,不論層內是否設置隔層,建築面積計算值按照該層水平投影面積的2倍計算。躍層式住宅、低層住宅起居室(廳)層高為戶內通高以及住宅坡屋頂部分除外。同樣,規定對辦公建築、寫字樓、酒店型公寓建築標准層以及商業建築標准層層高進行限制。
樓間距要保證采光權
高層與其他建築間距不小於14米
高層建築與其他居住建築最小間距應為多少米?記者從市規劃局獲悉,本月起施行的《天津市城市規劃管理技術規定》明確規定,高層建築與其他居住建築間距不小於14米,被遮擋居住建築每戶至少一個居室在大寒日有效日照時間不低於2小時。
據悉,技術規定更新了間距系數控制,應用了較為科學的『日照分析』理論。即以保證大寒日的一定有效日照時間為標准,輔以計算機日照分析軟件,對高層建築與處於其日照遮擋客體范圍內的居住建築的間距進行分析確定。高層建築與處於其日照遮擋客體范圍內的居住建築的間距一般應當滿足被遮擋居住建築每戶至少一個居室在大寒日有效日照時間不低於2小時;屬於舊區改建的,項目內新建住宅在大寒日有效日照時間不低於1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