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噴到臉上3秒鐘見效
單線聯繫躲避執法查處
“蒙汗藥”竟真能買到
小說或影視劇中常出現的“蒙汗藥”竟然在現實生活中有買賣。昨天,記者扮成買家來到南開區烈士路的舊貨交易市場,對這種服下立即失去知覺的“蒙汗藥”買賣進行了暗訪。
25日上午10時,記者來到南開區烈士路舊貨交易市場,向這裏的攤主打聽哪有賣“迷藥”的。一位30多歲的女攤主說:“前面那家有,你過去就說是王姐介紹來的。”說完遞給記者一張廣告單,又說:“沒有這個人家肯定不會搭理你。”記者拿過廣告單一看,上面寫着:“高效迷醉藥,每瓶300元,50粒裝。磨成粉末後對準人的面部一噴,3秒後大腦一片空白,1分鐘後迷倒,藥效可持續3小時至4小時。”
隨後,記者在一個角落裏找到了賣迷藥的人,記者遞過廣告單詢問藥效,他說:“這些藥都是從廣東運來的,因爲是迷藥,我也沒吃過。不過上次我家的狗吃過一粒,睡了一整天。”當記者表示想大量購藥時,這位老闆顯得很不情願,並說:“這種藥不讓公開賣,都是通過特殊渠道進貨,大部分交易都通過網絡訂購。交易雙方都是單線聯繫,以保證不被執法部門查處。”
記者隨後通過知情人找到一個電話號碼,聽說撥打該電話就有人送貨。記者撥通電話後,接電話的是一個外地口音男子。記者表示希望大批量購進“迷藥”,但是當記者說明郵寄地址後,對方突然將電話掛斷。經瞭解才明白,只有通過熟人介紹,供貨方纔提供貨源,否則不賣給陌生人。
記者從市藥監部門瞭解到,能迷人心智的藥品嚴禁擅自買賣。按照規定,購貨者需要提供身份證複印件、單位證明、藥監部門開具的經營許可和購買證明。醫療機構則需持有“購用印鑑”,個人需持有“麻卡”,並且禁止任何購貨單位採取現金交易。違者將給予行政處罰,情節嚴重者將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