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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者高先生反映,他花了30500元在鞍山西道時代數碼廣場126號攤位購買了一套佳能相機,購買過程中,他被銷售人員忽悠,竟然花5000多元購買了一個價值僅1000多元的變焦鏡頭。
高先生敘述:『我准備購買一套佳能相機,3月21日,就和愛人到剛開業不久的鞍山西道時代數碼廣場內的126號攤位即天津峰之潤科貿有限公司諮詢,據該公司的職員介紹,該公司是佳能在天津市的數碼照相機五星級金牌店,只能經銷佳能相機產品,而且各種產品都有現貨,我們很快就在一位姓張的銷售人員的熱情推薦下,購置了一款價值22000元的佳能EOS 5D Mark II相機,還選配了一個報價5300元的遠攝變焦鏡頭,型號為EF 70-300mmf/4-5.6 IS USM、820元的UV鏡及閃光燈、儲存卡、相機包、電池等總計價值30500元。付款後,銷售人員說相機在百腦匯數碼廣場的公司裡,讓我們一起去提貨。在去提貨的路上,張某得知我們是外地人,就說:你們買這麼好的相機,應該配一個比EF 70-300mmf/4-5.6 IS USM更好的鏡頭,只要再加200多元就可以換一個75-300mmf/4-5.6 III USM的鏡頭,並且介紹說,這款鏡頭防抖,性能高,我們當時不知道這裡面有鬼,就說我們買了這麼多東西,只差200多元,不要再加錢了吧?張某當即同意了。UV鏡付款前說是佳能的,後來說沒有了,只能用XXX牌子的。裝機時,他們把替換了的75-300mmf/4-5.6 III USM鏡頭拿出來一打開,我們就發現了問題,75-300mmf/4-5.6 III USM鏡頭是銀圈的。因為有人告訴我們,佳能相機鏡頭好壞可以從鏡頭的標圈看出,帶紅圈是最好的,帶黃圈的是中等的,帶銀圈的較差,最次叫狗頭鏡。我們當時提出異議,可在場的該公司的好幾個人都說我們買得如何便宜,他們根本就不賺錢,盡管我們不懂,又怕他們搗鬼,就又回到時代數碼廣場想看看店裡擺放的75-300mmf/4-5.6 III USM是什麼圈的,但等到店裡一看,剛纔這款鏡頭擺放的位置已經是空的了,說是剛剛賣了,這也太巧合了吧。張某還發誓說如果我們買貴了,展櫃裡的鏡頭隨便挑。看到他這樣說,我們就將信將疑地回家了。可總覺得有一種上當的感覺。我們上網查詢,結果令人大吃一驚,在北京中關村網上顯示天津的報價是:75-300mmf/4-5.6 III USM鏡頭僅1470元左右;EF 70-300mmf/4-5.6 IS USM鏡頭報價4300元左右,可他給我們報價卻是5300元。這兩款鏡頭根本就不在同一檔次。銷售人員張某卻以高200多元的幌子蒙騙我們上當,其職業道德是多麼卑劣。再查其他相關配置同樣令人瞠目結舌:他們推薦那個品牌的UV鏡最多100多元,卻開價到820元,太黑了。在搞清情況後,當天下午我們來到時代數碼廣場,銷售人員張某仍一口咬定75-300mmf/4-5.6 III USM鏡頭價格就是5300元。我們提出退貨或者更換鏡頭,張某幾次請示經理被拒絕,直到當天晚上該公司經理王某纔打來電話道歉,並約定3月22日到公司解決問題。22日中午,王經理不在,另一位姓王的同志接待了我們,承認兩款鏡頭存在本質差異,同意調換,當我們提出UV鏡也應該按當初的配置給予調換成佳能產品時,他開始說沒貨,後說即使訂貨也訂不到。一個號稱佳能金牌店、天津第一家的公司,這可能嗎?後他又請示王經理,得到的答復是根本不能換。我們提出退貨,對方說絕對不行。我們後來到市場上其他櫃臺詢問,這兩款鏡頭的報價均與網上價格相差無幾。我們到時代數碼廣場投訴,總服務臺工作人員說,他們只負責打假,價格問題,技術上的問題他們不懂也不管。對於這種以次充好欺騙顧客的行為我們要投訴。』
經記者查詢,兩款鏡頭的報價確實相差近3倍。記者在市消費者協會見到了峰之潤科貿有限公司的王經理,對於高先生提出的兩款鏡頭的價格差異檔次不一問題,這位經理解釋說,兩款鏡頭確實存在差異,但他強調它們適用於不同的人群使用,而對於價格是否相差很大,這位王經理始終不願回答。言稱,他們的利潤是合理的,而且很低,當記者詢問這兩款鏡頭的進價到底是多少時,這位經理說沒必要告訴你。至於兩款UV鏡是否存在如此大的價格差異,這位經理依然堅持說,給高先生的好。高先生問好的為什麼不能換次的,這位經理同樣不回答,他說:『沒必要為這點小事耽誤大家的工夫,我們這樣銷售沒有違法違規,你還能把我拉出去槍斃?』最後,經協商王經理同意給高先生退貨。
據記者了解,高先生的遭遇絕非偶然,這種以高價賣出低價產品的現象在電子產品賣場中並不少見。因為電子產品的型號很多,絕大多數顧客缺乏專業知識,更分不清每一型一款存在性能及價格差異,商家就是利用這一點,先用高檔產品忽悠顧客,騙取顧客信任,待顧客付款後,他們又以這款機器暫時無貨或另一款更好為由,把低檔低價產品,高價賣出去。而在其業內看來,誰把價格賣得高,誰就更有『本事』。又因為各商家的進貨渠道不同,同一產品的售價存在差異是允許的,商家就此『打擦邊球』,他們是絕不能讓顧客知道產品的真實進價的,顧客上當在所難免。有關部門對此行為也顯得『無能為力』。
提示,顧客在購買電子產品時,一定要先查詢報價,貨比三家,並提前選好產品的型號,不要聽商家忽悠後,輕易改變原先選好的型號和款式。以免上當受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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