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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則『《規范漢字表》即將出爐』的消息引起社會極大關注。專家還表示,該字表一經公布,我國新生兒的取名用字必須從中選取,亂取名、取怪名的現象將得到遏制。國家語委副主任李宇明告訴記者,這個字表計有8000餘字。(4月13日羊城晚報)
按照專家所言,這個《規范漢字表》一旦公布,再有什麼『不規范的』或專家們認為古裡古怪的名字估計將上不了戶口,也辦不了二代身份證。如此一來,事實上會影響到公民自主選擇姓名的基本權利。《憲法》規定公民享有姓名權,《民法通則》第九十九條規定:『公民享有姓名權,有權決定、使用和依照規定改變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乾涉、盜用、假冒。』很顯然,公民叫什麼不叫什麼屬於私權利范疇,行政機關或者某些專家教授理論上無權乾涉和限制。就像過去信息科技不發達年代那樣,廣大的農村叫『阿貓』、『阿狗』、『鐵旦』『輾子』『磨盤』的多的去了,行政機關或專家事實上對此也『鞭長莫及』。
國家花費大批科研經費和財政開支進行漢字規范,其目的不過是規范漢字使用行為,本質上並不是想和新生兒起名字『較真』。如照專家所言,搞這樣一項《規范漢字表》僅僅是為了限制新生兒起名字的話,筆者以為純屬勞民傷財,還不如不搞。
公民在多少年以來習慣使用一些『錯別字』或『白字』,並不是公民個人的錯。有經濟不發達、文化程度低原因,中國解放後有數億文盲,經過多少年雖然基本被掃盲『掃』掉了,但大量的貧窮地區不識字、或文化程度極低的人還很多。正是如此,纔令少數人在使用漢字上將『白字』、『錯字』或生僻字當成習慣。有關機關或專家不從提高人們文化水平著手,或提高貧窮地區幼兒入學率入手,反而和新生兒名字『較勁』,實無此必要。另一個角度說,行政機關應該為公民姓名權服務而不是為了工作方便而去『禁止』。就如趙C姓名案,一個戶籍軟件有多大的事?難道對公民姓名權的使用上,放寬些、多些服務意識不應該?
按照權威說法,在此次換領二代身份證的過程中,使用目前通行的收字7.6萬個的漢字國際編碼,全國人口的姓名用字中竟還有大概8000個字找不到!而據專家研究,這約8000個字中,至少有一半是錯字、別字。首先,這是歷史的原因,到今天憑什麼一改二代身份就得讓公民『姓出無名』?其次,既然發現如此多的生僻字,或者說極大量的人群已經使用習慣了,為什麼不及時補充進漢字庫、相關軟件為何不擴充?說到底,有關部門還是始終圍繞著自己的利益在『打轉轉』而漠視了民意感受。
而要如何解決新生兒起名不規范問題,筆者以為應該引導和教育而不是『一刀切』式地強制。只要人們文化知識水平從根本上提高了,使用規范漢字成為自覺自願和常識,父母給孩子起名時『造錯字』現象最終將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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