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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最近一段時間樂山一些地方和單位陸續反映出機關作風方面的突出問題,樂山市紀委、監察局高度重視,隨即在全市開展機關作風整頓工作,並於13日制定下發了嚴禁機關乾部『八小時以外過度消遣娛樂』的通知。(4月16日《成都商報》)
近代以來,不管在自然科學還是在社會科學領域,國人雖然基本上沒有對世界文明的進步與發展做出什麼原創性的重大——甚至足以改變世界圖景——的貢獻,但這卻並不表示國人的創造力就萎縮了。至少,國人——尤其是我國政府(不但每年公文的產量驚人,而且處處可以看到天纔的『御用寫手』們創造的光彩奪目的新名詞、新術語)——在『遣詞造句』方面的『創新意識』與『創造力』一直都是如長江大河,滔滔不絕,實在是世所罕見。既然『抄襲』可以被國人『創新』為『過度引用』,紀委和監察局為了表示對『機關作風』問題的『高度重視』,腦袋一拍,創造一個『過度娛樂』的新詞兒也就不足為奇了。
從詞語本身來看,『過度娛樂』確實非常富有新意——這恐怕是凡太陽底下思維正常的人誰都無法否認的。然而,這個『度』卻很有點不好把握。首先,人和人總是有差別的,有些人連續『娛樂』一兩個通宵,仍然絲毫沒有倦意,有些人不管有沒有去『娛樂』,整天都是一副無精打采的樣子,大多數人則是位於這兩個極端之間。那麼,哪一個位置纔是『度』,什麼纔叫『過度』?
或許,樂山市紀委和監察局會說,是否『過度』因人而異,只要『影響正常工作狀態』,就是『過度』了。但能夠『影響正常工作狀態』的事兒實在太多,未必只有『過度娛樂』這一種呀!如失戀呀,生病呀,與老婆吵架呀,回味與『小蜜』或『二奶』在一起的美好時光呀,或者因貪污受賄太多而擔驚受怕呀等等,都有可能『影響正常工作狀態』。紀委和監察局的觸角不可能深入到每一位機關乾部每時每刻的私生活中去——如果真能做到,簡直是太可怕了——只要當事人不承認,你怎麼能確定他就是因『過度娛樂』則『影響正常工作狀態』了呢?就算『群眾舉報』,又如何取證呢?何況,八小時以外的『娛樂』——甚至所謂的『過度娛樂』——畢竟是個人私事,只要不牽涉到違法犯罪,紀委和監察局有什麼權力乾涉人家的私生活呢?就算違法犯罪,那也是公檢法管的事兒,像紀委和監察局這種行政權力本來就不應該插手和乾擾司法的獨立。
顯然,『過度娛樂』禁令並不具有可操作性。而且,『過度娛樂』禁令也是一種典型的『人治』思維的產物。要構建一個民主、法治的現代社會,首先應該在公共空間和私人空間之間劃出一條明晰的界線。其次,在對公共空間進行嚴格控制和嚴密監督的同時,卻要盡量拓展私人空間的自由度,只有這樣,個人的幸福與社會的公共福利纔能得到有效保證,纔能真正做到『以人為本』。『過度娛樂』禁令不但混淆和打亂了公共空間和私人空間之間界限,甚至還有以公共權力粗暴地入侵私人空間,侵犯公民基本的人身權力之嫌——這不但與『依法治國』的理念背道而馳,而且也極大地阻礙了中國社會的民主化進程。
西諺雲,『把凱撒的還給凱撒,把上帝的還給上帝』。機關乾部在工作中的錯誤,可以用行政權力進行制約,如果犯了法,就交給司法機關處置,大可不必脫褲子放屁,下發形同一紙空文的什麼『過度娛樂』禁令來整頓機關作風——錯位的行政權力應該回歸到其合法的軌道上去。
所謂『馬屎表面光,裡面一包糠』,外表好看,包裝精美的『過度娛樂』禁令其實是一個『民主和法治』的陷阱,絕對不是什麼好東西。 (宕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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