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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樂山市紀委、監察局13日下發通知,嚴禁機關乾部『八小時以外過度消遣娛樂』。樂山市紀委書記說,實際工作中,一些乾部常常因為頭天晚上過度消遣影響了第二天的正常工作。(據4月16日《成都商報》報道)
機關乾部八小時之外的表現,雖然通常被認為是小節,但因為自以為在監督制約之外,往往更能反映其真實的一面。顯然,加強乾部管理,尤其是防止考核考評失真失實,絕不能放過八小時之外。至於領導乾部,如果八小時之外另外一副嘴臉,權為民所用、情為民所系、利為民所謀可能就是一句空話,甚至其官德就足以因此一票否決。管住八小時之外,無疑有助於加強對乾部的動態管理,促使乾部八小時之外的自省自律。
事實上,現在不少乾部八小時之外社交圈、生活圈中表現的放縱,並非個別現象,許多人『過度消遣娛樂』,影響了第二天的正常工作,損害了機關的形象,更有人甚至還出入不該出入的場所,結交不該結交的人員,因此誤入邪途。而組織上對這種八小時之內和之外表現截然不同的『兩面人』並不掌握,許多人正因此得以帶『病』提拔和重用。顯然,八小時之外,是現在乾部管理中的一個盲區和空白。
其實,此次樂山市的『十條禁令』中,有的是以前就曾經明確要求過的,也有結合當前工作重點新增加的,於乾部都不過是起碼的要求,只是在時間上進一步突出了從八小時之內延伸到了八小時之外,而這當然也是應該的、必須的道德約束,並非是對可以『自由安排』的『私人空間』的侵佔和剝奪。
至於『十條禁令』中引發社會各界熱議的『嚴禁「八小時」以外過度消遣娛樂,影響正常工作狀態』,『影響正常工作狀態』的『過度』,當然在組織的管束范圍之內。所謂難以界定『過度』則並不重要,雖然對此沒有嚴格的硬性標准,但只要『影響正常工作狀態』,就可以據此做出是否『過度』的判斷,因此,這條禁令依然具有威懾力。(錢夙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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