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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商報》近日報道,大學畢業生王安立在西安市太白北路租了一家店面,剛開始裝修就被城管執法人員罰了1000元,而且兩天來了3撥執法和收費人員。這讓開始創業的小王困惑不已:不知道還有多少罰款和收費。如果再被折騰幾次,創業費用就明顯不夠了。
這些罰款合不合理,這位大學生是不是真的違反了某些規定,已有律師提出質疑。而且正像小王困惑的,『罰款過後,再沒有城管人員來說辦裝修審批的事,難道執法真的就是一罰了之?』我們只要看看兩天時間來了三四撥人『罰款收費』的這般力度,就知道想創業在一些地區是多麼有難度了。
在金融危機大背景下,緩解大學畢業生就業難問題,鼓勵他們創業是一條重要途徑。不光是大學生,任何人初次創業都會出現很多問題和麻煩,也許會有不規范的地方甚至輕微違法的地方,那麼執法管理部門在處理這些問題時,是應重在『教育引導』呢,還是應重在『罰款收費』呢?
鼓勵創業是時下社會的『關鍵詞』之一。但是鼓勵,得鼓勵在實處、在細處。如果光在嘴上喊『鼓勵、鼓勵』,而創一回業卻有八只手伸過來罰款收費,那是永遠也『鼓勵』不起來的。鼓勵創業,需要相對寬松的環境,甚至包括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放一馬』、『緩下手』。尤其對一心想創業的大學畢業生們來說,他們更需要細心呵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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