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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晚,市民鍾女士遇飛來橫財——當她在ATM上查詢儲蓄卡時,出鈔口竟『慷慨』吐出千元現金。可是,鍾女士如同撿到燙手山芋,一夜輾轉反側。昨日上午,她就趕忙帶著現金到派出所『上交』了。
飛來橫財旁觀者目瞪口呆
鍾女士現年30歲,是西安路社區某美容院負責人。前晚,她持儲蓄卡前往槐樹街84號建設銀行ATM機查詢。
『當時我發現那臺機器有點怪,卡插不進。』鍾女士告訴記者,『我發現插口裡面有東西堵住了,懷疑有人將卡忘在了裡面。』正當她准備離開時,身後排隊的大爺主動幫忙,將卡放進插口上下晃動數次後,卡片順利進入ATM機插口。
鍾女士正要道謝,突然聽到出鈔口『嘩啦』作響。她和大爺扭頭一看,出鈔口竟吐出一疊百元大鈔!『這是咋個回事?』大爺高喊,旁觀者無不目瞪口呆。鍾女士一數,足有千元。她猛然想起之前看到ATM機所顯示的是取錢頁面,她懷疑是之前那位儲戶忘記取卡,從而導致這筆『橫財』產生。因為她清晰地記得自己的卡上並無1000元存款。她拿著現金找銀行方上繳,但保安告訴她銀行已關門,若要上繳,明日請早。
『不當許霆』找警察還錢
昨日上午8時許,西安路派出所值班民警李華全上班不久,鍾女士就急匆匆地趕來找他求助。鍾女士將現金放在值班臺上一字排開,說:『請幫我還錢。』李華全仔細詢問後纔得知,鍾女士『不想當許霆』,怕這筆橫財在身邊太久引發誤會,遂要求將錢上繳警方。李華全稱,鍾女士的行為屬於拾金不昧,值得表揚。但較為妥當的方式應是警方與當事人共同出面,將錢歸還銀行。上午10時許,民警筆錄完畢,陪同鍾女士來到取款銀行。銀行工作人員得知『飛來橫財』一事,表示尚不知情。問清來龍去脈後,銀行方迅速叫來安保部門負責人,稱此事應由安保部門出面解決。該負責人對鍾女士拾金不昧表示感謝,但稱銀行方暫不能收回這筆錢。
檢修機器現金暫時自行保管
建設銀行安保負責人告訴記者,該ATM機從未出現過這樣的吐錢情況,要最後確定錢的來歷,需要對ATM進行檢修。此外,銀行方尚不能確定這筆錢是否就是』橫財『,甚至不排除是鍾女士自己的錢的可能。『需在調看交易記錄及銀行監控錄像後纔能確定。』
最後,銀行方告訴民警,這筆現金可暫時由鍾女士自行保管,待調查完畢後再決定歸還與否。鍾女士顯得有些不好意思,但最終還是留下聯系方式,並表示將妥善保管這筆錢,靜待銀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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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霆案
山西籍的打工青年許霆因利用銀行自動櫃員機出錯,提取了不屬於自己的17萬餘元,於2007年11月29日被廣州市中院以盜竊罪一審判處無期徒刑。許霆不服一審判決,上訴至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去年1月14日,廣東高院將該案發回重審。去年3月31日,廣州中院作出重審判決,判處許霆有期徒刑5年並處罰金2萬元,追繳非法所得173826元。許霆仍對判決不服並提出上訴,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2008年5月22日,對許霆涉嫌盜竊金融機構案進行二審開庭審理,並當庭作出裁定:駁回許霆上訴,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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