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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香港《大公報》報道,兩名港商聲稱月前在廣州被內地公司舊顧客糾黨綁架,勒索1200萬元贖金,最後交付500萬元,在禁錮6天後獲釋。他們事後在港粵兩地皆有報案,但沒有結果,因最近再接獲恐嚇電郵,26日他們舉行記者會公開『申冤』,要求香港警方正視。
兩名報稱曾被綁架的男子為葉志謙(37歲)及黃世榮(47歲),為一間資本公司負責人,葉擔任董事總經理,黃則為顧問,公司主要替其它企業進行改組和融資,以協助上市。葉志謙聲稱,懷疑綁架案主腦是香港人,在內地經營一間健康食品公司,年營業額達2億,3年前該公司欲在美國上市,雙方曾合作籌備上市前工作。
葉志謙報稱,綁架案在3月12日發生,當日上午11時,兩人回廣州公乾後,接獲該名老板來電相邀,應約到天河區一間4、5層別墅式住宅會面,但抵達後,該人糾同4名同黨,分別亮出3支手槍、1把電槍和利刀,將兩人綁架禁錮屋內,勒索1200萬元,兩人拒絕即被毆打,並用槍嘴指頭威嚇,禁錮6天討價還價後,雙方協議交500萬元放人。
3月17日,事主透過在香港親友籌錢及報警,將一張500萬元本票,經香港的銀行轉帳,存入對方指定的內地銀行戶口,終於在傍晚獲釋。他們即晚經落馬洲口岸返港,由探員接往旺角警署錄口供,並在2天後派6名警務人員陪他們往廣州天河區報公安。由於警方向內地尋求協助,要求凍結該個內地收款賬戶,因此『綁匪』暫時得錢無所用。
葉志謙透露,被綁架時,曾質問對方『為何要禁錮我、綁架我?』那人回答稱『誰叫你兩個這麼有錢,不綁你綁誰?』
葉志謙說,在3月底,其私家車停泊寓所停車場時被人刺破四條輪胎,到4月16日,再接獲一封署名『廣州朋友』的恐嚇電郵,內容提及『撞到你合家吃飯紅酒很正』,並稱『世伯伯母身體好』、『下個禮拜約你靚老婆開飯補補她』,因擔心人身安全,再次在港報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