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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曾經報道過的『養老保險乾部涉嫌受賄94500元』一案昨天開庭審理,法庭上,圍繞被告人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養老保險處副調研員徐某是否借為工業用呢廠違規辦理病退之機牟利這一情節,控辯雙方進行了激烈的爭論,就此暴露出工業用呢廠涉嫌違規為職工辦理病退騙取國家社會保險基金的一應細節。
證據顯示,2005年,工業用呢廠陷入困境。廠領導班子開會研究,決定由廠裡出錢為職工辦理病退,把負擔推向社會。因為王某某與徐某比較熟,責成王某某負責辦理這件事,廠裡出『運作費』。2005年至2006年間,王某某曾先後多次從會計處支取『運作費』,為數批職工辦理了病退。後來,有數名職工作證稱,廠裡為他們辦了病退,而他們的病本來沒有那麼嚴重。對於這8萬多元『運作費』的去向,王某某在證言中提到,她曾給某醫院的醫生8000元,讓其出具假病歷,剩下的都給了徐某。
對此,徐某的律師稱,本案中,沒有任何證據證明王某某把錢給到了徐某手裡。而王某某如果說不清她把這些錢給了誰,她就有責任個人承擔風險,因此,她與本案是有利害關系的,因此,她的證言不可信。
針對工業用呢廠此行為是否觸犯法律的問題,法院方面表示不了解。一位業內人士分析,如果工業用呢廠的上述行為能夠得到認定的話,可能構成單位行賄。此案將擇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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