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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傅樺在朝陽法院門口等候開庭。
2005年5月,接到校友、時任長春龍家堡機場副總指揮張廣濤的報料後,《第一財經日報》北京分社記者傅樺前往龍家堡機場采訪,並撰寫了一篇反映該機場建設質量的批評報道。
兩年後,舉報人張廣濤涉黑被拘捕,吉林警方來京將傅樺帶走。
昨天,涉嫌在上述報道中收受賄賂,傅樺在朝陽法院受審。
記者被控受賄4萬
昨天9點,朝陽法院刑事審判庭外,43歲的傅樺和妻子唐瑞(化名)、律師一起站在門口,等待安檢。
傅樺,上海《第一財經日報》北京分社前產經部主任,現在是一名被取保候審的被告人。
他提著一個黑色的大包,神情坦然中帶著一絲小心,『裡面都是關於這個案子的東西,有很多原始證據』。
幾分鍾後,他們進入法庭,傅樺妻子唐瑞被書記員叫住,『作證人員不能參加旁聽。』把手中的一瓶水遞給傅樺後,唐瑞安慰對方說:『沒事,你要把所有的真相都向法官坦白。』
庭審在一個只有四個旁聽席的法庭裡進行。兩個座位預留給法警,一個座位上是律師的助理,還有一個是記者所在的旁聽席。
由於旁聽席有限,其他幾名趕來旁聽的記者被擋在門外。
坐在被告席上,傅樺把裝有原始證據的袋子放在旁邊的椅子上,開始接受審問。
一名女檢察官宣讀起訴書說,2005年,收受長春龍家堡機場副總指揮張廣濤指使李申(均另案處理)給付的4萬元好處費後,傅樺采寫了關於長春龍家堡機場(後更名為龍嘉國際機場)的負面報道。
受邀撰寫批評報道
這篇肇事的稿件起於4年前的一個新聞報料。
2005年5月,校友、長春龍家堡機場副總指揮張廣濤告訴傅樺,龍家堡機場存在一些問題,是有關質量安全的,不知是否能報道。
傅樺當即表示,只要情況屬實就能報道。
數天後,張廣濤的部下李申找到傅樺,給了他一些涉及長春龍家堡機場質量安全問題的材料。把這一選題上報後,報社批准傅樺前往報道。
『我再次找到了報料人李申,想要一些龍家堡機場采訪對象的聯系方式。他說,涉及機場內部的事,他們不好出面接待,只能提供一些采訪對象的聯系名單。』
談話結束時,李申從衣服口袋裡拿出一卷百元鈔票,塞給了傅樺。幾次推卻後,傅樺最終收下了這卷現金,『回家一數,正好5000元』。
公關網上被撤稿
一個月後,兩篇稿子見報——《質量問題安全隱患凸現龍家堡機場延誤交付背後》和《質量安全不能打折扣》。
前者是調查性批評報道,披露了『龍家堡機場建設過程中因質量問題返工、建設費用超標、附近大煙囪影響飛行』等問題;後者類似記者手記。
網站紛紛轉載這兩篇報道,傅樺一開始很滿意,『這說明稿子寫得不錯,有一定影響力』。
稍後,《第一財經日報》接到了吉林省委宣傳部的公函。公函稱:『如果這樣的負面報道在媒體和社會上廣泛傳播,將會嚴重影響吉林省的形象』。公函還希望,《第一財經日報》不再對此做後續負面報道,同時協助刪除有關的網上報道。
網站撤稿後,李申再次找到了傅樺,要求傅樺幫忙找一些網站恢復轉載。
『我本人也不滿意刪除網絡轉載的做法。』傅樺答應幫忙找10家網絡媒體進行公關,同時按照一家1000元的標准收了李申給的1萬元公關費。
稍後,一些網站恢復轉載了上述文章。
吉林警方來京抓捕
2007年6月15日,傅樺打車到報社樓下時,兩名男子亮明身份說,他們是吉林警方的人,想請傅樺走一趟了解情況。
2年後的此刻,中間人李申已因『涉黑』被吉林警方拘捕。此前不久,傅樺也從張廣濤處獲得提醒,『他們可能也會找你,你自己小心。』
盡管有心理准備,傅樺還是措手不及。沒來得及上樓報告一下自己的去向,傅樺就被帶到首都機場,然後乘最快的航班去了吉林省公安廳。『看到公安廳的大樓,我纔放下心來,知道自己是安全的,沒被黑社會什麼的綁架。』
傅樺回憶稱,『我一到省公安廳,他們就問我和張廣濤、李申是什麼關系。本著保護線人的原則,我最開始沒說自己在采訪前認識他們。』
傅樺稱,幾個小時後,見他仍然堅持自己的說法,警方開始毆打他,雖然沒有很明顯的傷痕,但是站起來都很困難。
『他們(吉林警方)打完後告訴我,龍家堡機場副總指揮張廣濤、總指揮張軍之間有個人恩怨。目前,張廣濤和李申都被羈押了,一個說給了我8萬,一個說給了我4萬,如果我再不交代,就按照8萬處理。』
第二天凌晨,『熬不住』的傅樺終於妥協,承認『知道兩者之間的恩怨後,收了4萬元好處費,按照張廣濤的意思寫了負面報道,目的是告發張軍』。
完全改變的生活
28天之後,報社派人帶傅樺回京,同時傅樺家屬湊齊了4萬元『贓款』,上交給吉林警方。『回京前,龍家堡機場方面一定要見我,就一起吃飯。當時見到了張軍,言談中我感覺不對勁。』
回到北京的傅樺,發現自己再也回不到過去。
先是來自工作的變動。《第一財經日報》研究後決定,將產經部主任傅樺除名。『我大學畢業後在法院工作多年,先後在研究室、刑事審判庭都工作過。後來,為新聞理想辭職做記者,沒想到,兩篇稿子令我以這樣的方式告別了新聞舞臺。』
隨後改變的還有性格。妻子唐瑞說,出事前,傅樺是個纔華橫溢、活潑開朗的人。出事後,傅樺變得沈默寡言。
他還成了一名待業人員——有了這樣的案底,沒有單位願意接收他。兩年間,傅樺曾試著找到了一份新工作。但沒幾天,有同事向領導報告傅樺的『劣跡』。領導找傅樺面談時提出,他便『很懂事』地主動辭職了。
當庭翻供自認無罪
昨天上午,面對法官是否認罪的提問,傅樺稱,『我有錯但沒有罪。』
他稱,自己只收了李申給的5000元采訪接待費,並非4萬元;自己收的錢,用來支付采訪費用,算不上受賄罪。
檢察官則提醒傅樺稱,你自己也做過刑事法官,應該明白法律定罪的程序和理由。
『你在采訪前,就得知張廣濤和張軍之間存在個人恩怨嗎?那你知道張廣濤讓你采訪寫負面報道的目的是什麼?』法官開始訊問。
略略遲疑後,傅樺回答說,自己事先知道張廣濤與張軍的個人恩怨,但他認為龍家堡機場的報道是真實客觀、符合新聞規律的。張廣濤讓他去采訪報道,是想曝光其中的質量安全問題。
『難道他沒有別的目的,比如告發張軍?』法官直視傅樺。
傅樺說,自己並不知道這些。作為一名新聞記者,自己的報道是沒有問題的。只是不該收取李申給的5000元采訪費,『我違反了新聞職業紀律』。
『僅僅如此嗎?只是違反了新聞紀律?』
『是的,只是違反了新聞紀律,沒有違法犯罪。』傅樺重復說。
昨天的庭審持續到下午3點多,法院未當庭作出宣判。
記者截稿時還獲悉,去年9月,李申被法院以職務侵佔、虛報注冊資本、故意毀壞公私財物等三重罪判處有期徒刑7年。去年11月,張廣濤則因涉嫌貪污、受賄、故意毀壞公私財物罪以及向企業人員行賄罪在長春中級人民法院受審。
焦點1
抓人是否是龍家堡機場對傅樺的打擊報復?
傅樺:兩篇報道寫出後,在社會上引起強烈反響。此後,李申和張廣濤相繼因涉嫌黑惡勢力、職務侵佔等罪名被羈押。吉林警方隨後就到北京抓人,逼我交代受賄的事。
檢方:龍家堡機場怎麼可以動用省公安廳這樣的國家權力機關對傅樺個人進行打擊報復?根據張廣濤、李申的供述,傅樺確實收了錢。
焦點2
吉林警方是否刑訊逼供?
傅樺:自己一到吉林,眉間就掛了彩,隨後被刑訊逼供。因為害怕惹麻煩,自己沒敢對吉林看守所交代傷勢。回到北京後,自己把挨打的事告訴了朋友。在醫院看病時,醫生也診斷說自己的肋骨屬陳舊性骨折。
檢方:吉林看守所工作人員作證說,傅樺被收押到看守所時身體沒有異樣。那名給傅樺看病的醫生作證說,傅樺的肋骨斷裂是在看病一個月前,但不能明確具體時間段。
焦點3
收錢到底是多少?做何用處?
傅樺:只收了5000元的采訪路費,用於到吉林采訪時的打車、餐飲等;另外1萬元的公關費用,都用來聯系網站、跟別人吃飯了。
檢方:張廣濤和李申都明確供述,傅樺收了李申給的4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