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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許多市民撥打本報熱線電話反映,由於小區保安沒有對出入小區的陌生人進行『來訪登記』,導致小區裡居民財物被盜。為此,記者走訪本市多個小區後發現,盡管許多小區入口處都設有『來訪登記』等提示牌,然而,實際上大多數物業管理小區並未嚴格執行這種『來訪登記』程序。
辨別陌生人憑眼力
新都花園小區值班室工作人員表示,雖然門前提示牌寫著要登記,除非形跡可疑,普通行人和騎自行車的人都放行,但進入小區的汽車都要登記,主要是為防止小區居民停車位被搶佔引發爭端。紅磡公寓一位保安人員說,辨別陌生人和小區居民主要憑眼力。
在南開區的一些物業小區,記者都『大搖大擺』地從保安眼皮底下進入小區,再在小區內閑逛10分鍾,期間未遭到任何盤問,也沒有保安讓記者登記。在采訪過程中,不少居民表示,由於來訪登記不嚴格,一些收撿廢品、發放傳單的陌生人員隨意進出小區,導致居民的財物安全得不到應有保障。
車被盜物業拒負責
家住南開區凱立花園的李先生來電反映,他的自行車在樓下被偷。李先生說:『因為小區保安沒有對來訪人員進行登記,任何人均可隨意進出小區,纔給小偷造成了可乘之機。』李先生認為小區業主繳納物業費,物業公司理應承擔相應的責任。但是,小區物業工作人員表示,他們並不負責看管業主自行車,至於業主自行車被盜,小區物業公司無需負責。
物業責任用合同約定
天津行通律師事務所的劉連賀律師表示,國家相關法律對『小區來訪登記』並沒做出明確規定。至於業主人身、財產安全受到損害,物業公司是否要負相關責任,關鍵看業主同小區物業公司簽訂的《物業服務委托合同》有無相關約定。按照《物業管理條例》第36條第二款規定,如果有相關約定但物業管理公司未能履行,導致業主人身、財產安全受到損害的,物業公司應依法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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