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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7日下午,杭州市人民檢察院對杭州市公安局提請批捕的“5.7”交通肇事案犯罪嫌疑人胡斌依法批准逮捕。
5月7日晚8時許,年僅20歲的“富家子弟”胡某駕駛大紅色三菱跑車在杭州繁華的街頭與朋友“飆車”,將看完電影,正在穿過斑馬線回家的25歲青年譚卓當場撞死。8日,胡某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刑拘。
由於這場車禍發生在市區,目擊者衆多,又因交警部門對肇事車情況的初步調查結果疑點較多,一時間該案成爲社會輿論的焦點。
爲客觀、公正、科學地判定該交通肇事案肇事車輛涉及的超速行駛和車輛改裝等問題,公安機關聘請專家組對事故相關情況進行鑑定,並於13日晚將鑑定報告送達雙方當事人,且雙方當事人均表示對鑑定結果無異議。
15日,犯罪嫌疑人胡斌被杭州公安機關以交通肇事罪向檢察機關提請批准逮捕。杭州市檢察院收到杭州市公安局提請批准逮捕胡斌的法律文書後,立即嚴格地審查了公安機關提供的案件事實和證據材料,訊問了犯罪嫌疑人。
杭州市檢察院認爲,胡斌嚴重違反交通法規,超速行駛,致使行走在人行橫道上的譚卓被撞身亡,胡斌對此次事故負有全部責任,已涉嫌交通肇事罪,故依法作出批准逮捕的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