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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09年1月以來,湖南漣源市煤炭工業局下轄的48名鄉鎮安監員,先後以各種理由提出辭職。在外人看來,煤礦安全監管是個肥差。安監員為何集體辭職?經調查,經濟窘迫,問責嚴厲、工作沒有安全感是辭職主因。(5月25日《中國青年報》)
辭職的邏由,我以為問責嚴厲與安全感缺失不是主因,經濟窘迫等權益性收益不高或許纔是關鍵所在。如果問責嚴厲,安全感缺失,但月薪數萬,看看還有沒有集體辭職。所以,真要解決問題,恐怕不能拿問責制度或權限開刀,而應該從薪水福利等方面著手,徐圖改變。
回頭看看,安監員集體辭職事件倒也給問責制度上了一課。監管領域的問題多了,這是誰的責任?即便在落實『職能監管責任』這一項上,也不能簡單偷換概念,異化成『一線職能監管者的責任』。這不是『問責嚴厲』的問題,而是問責機制在分解責權對等上出了問題,責任壓力層層往下加碼,就越發顯露出基層權力的性價比貶值。
這年頭,誰都不容易,壓力大似乎成了通吃的邏由。安監工作事關人命,有壓力,景況尚且如此,如果真的減壓卸責,地下礦工的生產安全還有什麼指望?當然,沒有誰天生就該『奉獻』,既然要走,不如就放過那些想辭職的安監員吧。有一點是可以肯定的:只要邏順權責利之間的關系,安監員總不至於比礦工還難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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