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5月23日,本報社會新聞版報道《『斑馬線』上,不該出現的較量》後,斑馬線上『車欺人』現象引起讀者共鳴。
行人在路口總是被動
人們通過路口時,總會不自覺地有這樣的感受:即使站在『斑馬線』上,也要看著機動車的遠近,生怕擋了機動車。特別是遇到右拐或搶燈的車輛,聽見『嘀嘀』的車鳴催促,就會覺得心慌,每每都是處在被動的地位。記者在體驗了過馬路的『歷險』後,昨晚又先後在海光寺、東北角、南樓等幾個大交通路口對過馬路的行人進行了采訪。多名行人表示,在人行橫道線上過馬路同樣沒有安全感。『今天端午節,馬路上的人這麼多,可汽車還是一點都不懂得避讓。』昨晚在南樓路口黃先生坦言,他上午曾和家人到大胡同,在東馬路與北馬路交口過馬路時,許多左拐、右拐的機動車在人行橫道上『拱』進人群,他們都要看著汽車或站或跑,手忙腳亂。在海光寺,推著嬰兒車的姚女士也向記者抱怨,不管是不是交通高峰,不管是不是節假日,行人走過『斑馬線』永遠都要看著汽車的『眼色』,即便是抱著孩子的母親或是腿腳不便的花甲老人也得不到尊重。
沒有交通燈行人更危險
在近日的采訪中記者注意到,在設有交通指示燈的路口,行人還能夠看著紅綠燈獲得過馬路的機會,而在一些沒有設置交通燈的小路口,行人則要完全給機動車讓路。昨天15時,記者在南開三馬路與南開四緯路交口觀察半小時,此處是一個丁字路口,沒有交通燈,但設有人行橫道線。由於三馬路上的車流量較大,同時南開四緯路又連接著居民區,等待過馬路的行人著實不少。然而,從『斑馬線』上規規矩矩過馬路的行人,基本都要被南北向的車流分割成3個部分。因為沒有紅綠燈,機動車更加肆無忌憚。記者計算,在30分鍾內有500多輛車通過該路口,但主動減速避讓行人的僅有3輛,還不到過往車輛總數的1%。而行人只能等到車流自然減少後,纔能快步過馬路,而半小時內僅有4次這樣的『機會』。記者觀察時,一對心急的母女在人行橫道線上過馬路,因為沒有躲避一輛由南向北行駛的威志轎車險些被撞,而司機猛踩剎車後,還坐在車內大罵這對母女『沒長眼睛』。
換位思考遵紀守法
記者從市交管局獲悉,2008年以來,本市共發生各類涉及行人交通事故4997起,造成382人死亡、3475人受傷,直接財產損失838萬元。另據介紹,今年3月7日20:40,無證駕駛『華利』小貨車的王某沿律緯路向北行駛至六馬路交口時,遇在人行橫道內通過律緯路的市民張某,王某駕車撞上張某,張某經搶救無效死亡。交管局有關部門負責人表示,類似的交通事故時有發生,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條一款:『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時,應當減速行駛;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應當停車讓行。』但現在不少車輛駕駛人忽視法律,有些車輛甚至在路口搶燈,給人行橫道線上的行人帶來危險,甚至造成傷害。機動車司機應當加強守法意識,同時也應換位思考,不能只貪圖自己方便,而損害他人的利益。
請您文明上網、理性發言並遵守相關規定,在註冊後發表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