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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從市勞動保障局了解到,本市新出臺的《天津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規定》對新生嬰兒參加醫保進行了明確的規定,提出新生嬰兒不受參保繳費時間限制,從出生之日起即可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天津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規定》提出,新生嬰兒不受參保繳費時間限制,一個結算年度內,新生嬰兒在出生90天內辦理當年的參保繳費手續,按照本年度繳費標准繳費,從出生之日起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在出生90天後辦理當年的參保繳費手續,按照本年度繳費標准繳費,從繳費之日起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如果新生嬰兒在當年的9月份至12月份城鄉居民申報繳費期內出生,並已辦理次年參保繳費手續,除享受次年度基本醫療保險待遇外,也可享受自出生之日起當年度基本醫療保險待遇。以後每年9月至12月可由法定監護人到其戶籍所在地或者本市范圍內經常居住地所在街鎮勞動保障服務中心及其社區勞動保障工作站辦理參保繳費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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