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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漲價,二手房瞄著周邊商品房的價格跟著漲。縱然有了個『小陽春』,但樓市回暖仍未真正來到。而開發商和房主們對房價的追高熱情,卻實實在在地要把那個還未成形的『春天』扼殺在搖籃裡。
穩定是回暖的最根本狀態。樓市要形成相對穩定的狀態需要很多方面的支持。而眼下,行業平均利潤率曾經超過30%的房地產行業在剛剛把價格小幅下調數月之後,遇到成交量大漲就立即回調,顯然在經濟危機還看不到落幕時間的境況下,地產行業的漲價似乎為時過早。
作為老百姓安家立業的重要不動產資本,房地產市場在經濟危機中提前迎來『春天』其實也算正常。開發商售價的明折暗降、二手房的差價縮小、購房者的按需出手等等現象,都已經給樓市帶來了影響。接下來,要讓樓市的『春天』健康成長,地產行業和買房者的整體素質都是它的養料。
買方不要盲目『抄底』,賣方也不要過分『捧殺』。如果買賣雙方的心態都回歸理性和平和,樓市的『小陽春』纔會演變成真正的多方共贏。
5月份以來,本市二手房市場出現了賣方集中違約的現象,在多數中介公司的所有違約合同中,賣方違約已經超過了90%。業內人士坦言,這種現象實際上正是前陣樓市『小陽春』的後遺癥,賣方對於房價的心理預期提高,寧肯選擇違約也要提高售價。
明暗違約都為賣高價
『真是不好意思,我家有個親戚房子剛拆遷沒地方住,要借我這個房子,實在是沒法拒絕。所以您看能不能取消咱們這單交易?』
龍盛地產業務研究部經理康悅透露,在近期違約的房主中,大多數通過中介調解後都承認其真實目的就是為了賣個高價,而買方與房主見面洽談的重要內容之一就是劃價,如此形成的雙方心理落差也就造成了很多二手房交易難以最終完成,也有一些特別看好房源的買家只能委曲求全,在原價格基礎上提高一些,但往往不能完全滿足賣方的要求。
賠償責任最有約束力
買房這種大宗交易當然不是嘴一張就能說了算的。從打購買意向一確定,買方、賣方和中介公司就要簽訂居間合同,約定相關責任義務。買賣雙方的各種交接手續完成後,雙方還要到房管部門簽訂正式的買賣合同並辦理資金監管、房屋過戶手續等。一旦後者的正式合同簽訂,中止交易就會非常麻煩。而近期的大量違約現象恰恰就出現在買賣雙方簽訂居間合同與正式合同之間這段時間。
業內人士透露,在簽訂居間合同後,買方需要申請貸款等待審核資格,這個時期約需要10~20天時間,很多賣方也就是在這個時期改變了交易意向。
另外,在簽訂居間合同後違約的房主,必須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據地產中介公司專業人士解釋,按照買賣雙方與中介公司簽署的居間擔保合同規定,一旦賣方違約,必須雙倍返還買方定金,同時還應承擔買賣雙方所有已經發生的中介服務費用。
坐地漲價打壓購買熱情
『房價漲了,就意味著相關的稅費、貸款、評估費用、中介費用等各種成本都要隨之上漲,算下來增加的費用遠遠超過了預想,所以我們還是決定暫時先不買這個房子了。』費先生剛剛遭遇了房主的違約。
還有不少房主見市場成交量大漲,對自己的房源也是坐地漲價,最近兩周二手房市場的整體標價都上漲了5%~8%。『臨時漲價的行為讓很多購房者不滿,這種事情多了也無形中破壞了買賣雙方的和氣,雙方談價成功率明顯下降。』我愛我家一位工作人員坦言,目前賣方的追高行為已經明顯打壓了購房者的購買熱情,市場成交量已經比前兩個月顯著下降。
市民建議毀約應記入征信
由於近期二手房價看漲,部分已經簽約賣房的二手房主不惜毀約,以圖將其房產高價轉賣他人。很多市民表示,希望能將這種不守誠信的行為記入征信系統。
對於部分房主在二手房交易中毀約的行為,許多市民表示非常氣憤。一位先生向記者表示,既然買賣雙方與中介公司已經簽訂了房產交易合同,三方就應自覺遵守合同的約定。
一位女士則表示:『現在二手房價看漲,房主毀約後再和別人簽約,想要把自己的房產多賣些錢。如果再簽約後房價又上漲呢?是不是還要再毀約?這樣反反復復簽約毀約,合同還有什麼約束力可言呢?』
有市民建議將這種行為也記入征信系統當中。『最好能把二手房交易毀約的信息也記進個人征信系統。不按時還貸款是不講誠信,把合同視為兒戲也是不講誠信。把這些毀約行為記入征信系統,也是對簽約人的一種約束。』多位市民這樣提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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