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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夜凌晨,在夜總會上班的湖北女子潘某玲在自家小區內慘遭殺害。經過偵查,這是一樁因鄰裡矛盾而引發的命案,鄰居高某的妻子和潘某玲常有爭吵,在與潘某玲和解不成後,高某用汽車防盜鎖砸死了鄰居。日前,鑒於被害人對案件的引發負有一定責任,廣州市中級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高某無期徒刑。
39歲的高某和妻子阿紅(化名)、3歲的兒子住在海珠區江燕路某小區,因為要幫親戚打理雲浮市一家工廠,高某平時都在雲浮,周末纔回廣州。
2007年7月,高某家對門搬進一位新的租客,是20多歲的湖北女子潘某玲。這位新鄰居白天在家睡覺夜晚上班。
當年10月的一天,阿紅看見潘某玲把吃剩的骨頭扔給在平臺玩的兒子,忍不住質問潘某玲為何欺負孩子,雙方有了第一次爭吵。
此後,雙方的爭吵時有發生。鄰居謝某證實,潘某玲不僅經常與阿紅吵架,還與其他鄰居吵過,起因大都是丟垃圾等瑣事。
獨自帶著孩子生活的阿紅只能打電話向丈夫訴苦,稱潘某玲經常拔家門口的香腳,還拉開窗簾往屋裡吐口水,四處造謠說其不守婦道。
高某雖然十分不滿潘某玲的行為,可是想到兩家是門對門的鄰居,他又在外地工作,如果和潘某玲鬧僵,妻子和孩子又要被欺負。於是,他決定找潘某玲協商和解。
不過,這一和解請求遭到了拒絕。『她還威脅說要找黑社會的騷擾我家人』,高某說。為此,高某甚至動過換房子的念頭,苦於經濟條件所限而沒能搬家。
2008年6月12日晚,阿紅與潘某玲再度發生激烈爭吵,甚至有肢體衝突。到場的保安稱,勸架時阿紅想離開但潘某玲拽著她不讓走,非要繼續理論。
被勸開後,阿紅被鄰居拉著到小區裡散心。阿紅回家時,碰到守在一樓門口的潘某玲,又被她糾纏。鄰居作證,稱阿紅比較老實,潘某玲為人則比較厲害。
連夜趕回家殺鄰居
當晚,阿紅在電話中向丈夫訴說了和潘某玲吵架的事情,高某當即從雲浮駕車回來。略有醉意的高某准備報復潘某玲。
次日凌晨3時許,潘某玲回到小區。一直在小區守候的高某上前將她拉倒在地,並抓住她的頭部往地上撞擊,再用汽車防盜鎖打擊潘某玲的頭部,致其死亡。
高某被抓獲後將家裡唯一的一套房子賣了以賠償被害人家屬。潘某玲的父親請求法官對高某從輕處罰,稱他最了解自己的女兒,『脾氣暴躁、說話很厲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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