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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篇報道,叫《楊麗萍的人生『跳躍』》(19日《人民日報》)。那裡面,楊麗萍說了一句話:『別人是跳舞的,我是跳命的。』掩卷之後,感慨頗多。
許多人,拿舞當『活兒』;而楊麗萍,則拿舞當『命』。其中的差距,頗值一評。
且看幾例:
1986年,楊麗萍創作的獨舞《雀之靈》獲得全國舞蹈比賽一等獎,使得她一舉成名。然,極少有人知道在這『風光』的背後,蓄著多少辛酸:其實,《雀之靈》的錄音費、制作費全部是她從工資中摳出來的,連演出服也是借來的700元買的。而當時,她每月的工資也就100多塊錢,為了籌錢,她還賣掉了心愛的手表。因為,從上世紀90年代後,她就沒再領過國家的工資,她決定靠作品養活自己。她說:『一個國家要養活那麼多文藝團體,這在國外很難想象。不能都靠國家!』
相比之下,別說那時,便是現在,我們仍有不少團體,不是四處找門子、托關系,千方百計地從財政那裡『抽』錢麼?何曾捨得從自己口袋『籌』錢?又何曾像楊麗萍那樣體諒過國家的難處?
2002年,楊麗萍開始創作《雲南映象》,為試水商演做准備。投資方原本想搞一臺取悅游客的晚會,而楊麗萍卻從田間地頭招來一批農民表演。以為沒有『商業前景』的投資商,竟然臨時撤資。楊麗萍拿出自己的所有積蓄,又賣掉在大理的房子,並開始走穴、拍廣告賺錢。終於熬到首演的日子,非典疫情又突然襲來,所有演出被迫中止,債權人紛紛找上門來……當然,磨難之後,終於雲開月明:2004年,《雲南映象》在北京保利劇院亮相,從而拉開了全國巡演的序幕。後又應邀在海外50多個國家和地區演出,每場報價達到3萬美元……
但,當投資方撤資、無法舉步的那時侯,楊麗萍不知、也不管前方等她的是『死』是『活』,總之是把全部的身家性命都『押』進去了。試問,尋常的跳舞人,誰會不顧一切地如此去做?難怪她說自己是『跳命』的呢!
為拍《雲南映象》,她用了一年多的時間走遍了雲南的角角落落去實地采風;創作《藏謎》時,她一次次地吃住在藏族群眾聚居區……她求的就是那個『真』字。她不能忍受作品有一絲的不完美,哪個地方該起掌聲,哪個地方該有驚嘆聲,她都會站在觀眾的角度,一個細節一個細節地去摳,氣氛掉下來了就要改,不精彩的就要拿掉,就連表演時,演員的帽子掉下來,都會被扣錢……
我們不少的演員是不是應當叩心自問一下:你下過如此的工夫麼?你付出過這樣的心血麼?我們有許多的影視演員,扮演『黑社會』是那副舉止,扮演『英雄』還是那種模樣,請問,你『進』了角色麼?便是目下一些被稱做『腕』的,也是如此;我們還有些影視劇,明明演的古代,說的卻全是現代話甚至是流行的時髦語;另有些『日本鬼子』,無論著裝、無論化裝,一概不像,導演們、演員們,不要說拿『命』了,連『力』,恐怕三分都未盡到;至於『小沈陽們』不久前在巡演全國中,演了近80場,不但場場是老節目,而且常常不守時,還強迫問觀眾逼要掌聲……就更無須提!如此等等,面對楊麗萍的『跳命』,可有一點『羞愧心』?
什麼叫『先做人、後演戲』?什麼叫『職業道德』?什麼叫『文藝為人民服務』?不如先學學楊麗萍的『跳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