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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答二:租房提取
1.職工符合哪些條件可申請辦理租房提取?
職工在本市行政區域內租賃住房用於自住,並在國土房管部門登記備案的,可以申請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積金。
2.租賃住房用於自住的職工及配偶都能提取住房公積金嗎?
職工本人或配偶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申請辦理租房提取:
(1)已有自有住房或正在租住經濟租賃房、直接從產權單位租住公有住房的;
(2)已辦理或正在辦理個人住房公積金(組合)貸款的;
(3)已通過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提取住房公積金的;
(4)已通過償還住房貸款本息提取住房公積金的。
職工及其配偶同時租住兩套(含)以上住房的,只能就一套住房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3.職工辦理租房提取時需提供哪些申請資料?
(1)職工本人需提供的申請資料:
①職工身份證原件及兩份復印件;
②職工住房公積金龍卡或儲蓄卡;
③職工單位出具的《天津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一式兩份;
④承租私產住房的,提供《天津市個人出租房屋專用發票》原件及一份復印件;承租轉租的公有住房的,提供《稅務機關代開統一發票》原件及一份復印件;
⑤《無住房承諾書》;
⑥首次提取的,還應提供市國土房管部門出具的《天津市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原件及一份復印件;租賃房屋房地產權證、購房合同或承租轉租的公有住房租賃協議復印件一份。
(2)同時提取配偶住房公積金的,還應提供配偶申請資料:
①配偶身份證原件及兩份復印件;
②配偶住房公積金龍卡或儲蓄卡;
③配偶單位出具的《天津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一式兩份;
④首次提取配偶住房公積金的,還應提供結婚證或同戶籍戶口簿或民政部門出具的夫妻關系證明文件原件及一份復印件。
4.職工及配偶申請租房提取住房公積金時,提取額度有何規定?
職工本人及配偶提取住房公積金合計不得超過房租發票記載的房租金額。
5.多人合租同一套住房的,是否所有承租人可申請辦理租房提取手續?
多人合租同一套住房的,承租人中的一人及其配偶可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其他承租人及其配偶均不能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6.職工如何辦理提取?
職工、配偶應按以下程序到分中心或管理部辦理提取手續:
(1)職工憑提取證明文件,向所在單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積金的申請,所在單位核實後,出具《提取申請書》一式二份。集中封存戶職工到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請開具《提取申請書》。
(2)職工憑《提取申請書》及其他提取申請資料,到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分中心或管理部出具《提取通知書》,由職工簽字確認提取金額。
(3)職工當日持分中心或管理部審核確認的《提取申請書》一式二份及《提取通知書》一式三份,到建設銀行辦理支款手續。
(4)職工將建設銀行付款確認後的《提取通知書》一份退單位,作為單位記賬憑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