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爲了5000元貨款,57歲的公司女老闆被欠債者的老婆打成九級傷殘。今日,武侯區法院將開庭審理這起故意傷害案。欠債還錢本是天經地義,欠債方爲何如此衝動?
追討欠款債主被打
2005年,家住置信麗都花園的57歲女老闆徐元勤和葉昌盛開始了生意上的往來。2007年,雙方因爲5000元的貨款扯起了皮。由於葉昌盛拒不付錢,徐元勤甚至請人上門催收。“對方不願認賬,連上門催收的人都沒法子。”見此情形,徐元勤打算放棄。
去年12月26日上午9時,徐元勤在高新區偶遇葉昌盛,她向葉提到了這筆債務。“葉昌盛不理不睬,我不要他走,最後他打電話報了110。110建議我們協商。”
上午10時許,兩人來到麗都公園小桃園食府。隨後,葉昌盛的老婆袁莉瓊趕了過來,
“他們兩口子說已經把錢還給了上門催收的人,但只拿了一份明顯僞造的證據。我不依,袁莉瓊就對我破口大罵。”徐元勤說,袁衝上前對她一陣亂打,自己的右膝蓋被踢了七八腳。隨後,雙方到紅牌樓派出所接受了調查。
經省醫院檢查,徐元勤的右膝蓋粉碎性骨折,傷口長達22公分,經鼎誠司法鑑定中心鑑定爲九級傷殘。由於袁莉瓊行爲已涉嫌故意傷害,檢方對其公訴。
還錢與否各執其詞
昨日下午4時許,記者電話聯繫葉昌盛。葉昌盛承認了這筆債務,但他稱自己開始拒付這筆錢的原因是徐元勤提供的貨質量不過關,後來由於徐一再催促債務,他便還了這筆錢。
“2008年,她(徐元勤)專門找人來收錢,我們就已經把錢給了上門催收的人,沒想到年底她又找到我要錢。”葉昌盛說,去年12月26日,徐找他到茶樓協商解決此事,他表示自己已付錢,他手中還持有上門催收的人的簽字。“但徐元勤堅持說自己沒收到錢,又不要我們離開茶樓,我老婆認爲她無理取鬧,想要強行離開,一時衝動就動了手。”
一個說還了錢,一個說沒收到,當初上門催收錢的人成了關鍵。記者再次致電徐元勤,徐表示,當初上門催收錢的人對這筆債務很頭痛,最終還是無功而返,她堅稱自己沒有收到錢。記者隨後詢問催款人的聯繫方式,徐稱當初她委託的人已經找不到了,但她相信催款人沒有收到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