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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醫藥衛生體制五項重點改革2009年工作安排的通知
國辦函〔2009〕7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有關部門:
《醫藥衛生體制五項重點改革2009年工作安排》(以下簡稱《工作安排》)已經國務院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組織實施。
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是一項艱鉅而複雜的工作,要明確方向,統籌規劃,循序漸進,量力而行。《工作安排》圍繞醫藥衛生體制五項重點改革三年目標,抓住關鍵,突出重點,提出了2009年推進改革的10項任務,並明確了牽頭部門。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加強領導,精心組織,進一步分解工作任務,細化工作安排,切實抓好落實。國務院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加強對醫改工作的統籌協調,指導和督促地方推進改革。年底前,國務院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將對《工作安排》落實情況進行全面檢查。
國務院辦公廳
二○○九年七月二十二日
醫藥衛生體制五項重點改革2009年工作安排
按照《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意見》(中發〔2009〕6號)和《國務院關於印發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近期重點實施方案(2009-2011年)的通知》(國發〔2009〕12號)精神,爲切實推動改革,加強督促檢查,確保開好局、起好步,現提出2009年醫藥衛生體制五項重點改革的工作安排。
一、加快推進基本醫療保障制度建設
(一)擴大基本醫療保障覆蓋面。
主要工作目標:
1.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以下簡稱城鎮職工醫保)、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以下簡稱城鎮居民醫保)參保人數達到3.9億人,比2008年增加7200萬人。做好城鎮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從業人員、大學生、靈活就業人員和農民工的參保工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負責)
2.解決607萬地方政策性關閉破產和依法破產國有企業、中央和中央下放地方政策性關閉破產國有企業退休人員的參保問題。指導和督促地方解決其他破產企業退休人員和困難企業職工的參保問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負責)
3.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以下簡稱新農合)參保率穩定在90%以上。(衛生部負責)
(二)提高基本醫療保障水平。
主要工作目標:
1.全面落實政府對新農合和城鎮居民醫保人均每年80元補助。(衛生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分別負責)
2.城鎮職工醫保、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的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原則上分別提高到當地職工年平均工資、居民可支配收入和農民人均純收入的6倍左右。已建立大額醫療費用補助的地區可於2010年達到該標準。(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衛生部分別負責)
3. 50%的統籌地區城鎮職工醫保、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住院費用報銷比例比2008年分別提高5個百分點。(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衛生部分別負責)
4. 30%的統籌地區開展城鎮居民醫保門診費用統籌試點,三分之一的統籌地區新農合門診費用統籌得到鞏固完善。(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衛生部分別負責)
5.進一步完善城鄉醫療救助制度,加大救助力度,資助城鄉所有五保戶、低保對象參保,有效使用救助資金。(民政部負責)
6.鼓勵有條件的地方逐步整合基本醫療保障經辦管理資源,探索委託具有資質的商業保險機構經辦各類醫療保障管理服務。(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衛生部、保監會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