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六)改革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補償機制。
主要工作目標:
1.完善政府辦城鄉基層醫療衛生服務機構補償機制,落實財政補助政策,並與基本藥物零差率銷售政策銜接一致。在基層醫療衛生事業單位實施績效工資(公共衛生事業單位同步實施)。探索實行政府購買服務等補助方式。(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分別負責)
2.督促地方落實對鄉村醫生承擔的公共衛生服務等任務的補助政策。(財政部負責)
四、促進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逐步均等化
(七)重點抓好涉及面廣、影響全民健康水平的公共衛生項目的實施。
主要工作目標:
1.啓動建立居民健康檔案、健康教育、免疫規劃、傳染病防治、兒童保健、孕產婦保健、老年人保健、慢性病管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等9類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2009年底前,城市居民健康檔案規範化建檔率達到30%左右,農村居民試點建檔率達到5%。(衛生部負責)
2.開始對15歲以下的人羣補種乙肝疫苗,2009年補種2300萬人左右,佔應補種人數的31%。(衛生部負責)
3.啓動35-59歲農村婦女常見病檢查項目,完成宮頸癌檢查200萬人,乳腺癌檢查40萬人;對全國農村約1180萬名生育婦女補服葉酸和住院分娩給予補助。(衛生部負責)
4.爲20萬例貧困白內障患者免費開展復明手術。(衛生部負責)
5.在燃煤污染型氟中毒病區改爐改竈87萬戶,爐竈維修45萬戶。(衛生部負責)
6.支持建設農村無害化衛生廁所411萬座。(衛生部負責)
7.落實人均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經費不低於15元。(財政部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