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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訂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郵政法》,已於2009年4月24日經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八次會議審議通過,胡錦濤主席簽署第十二號主席令予以公布,自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郵政法》的修訂頒布豐富和完善了我國郵政法制體系,是我國郵政法制建設取得的重大成果,對於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促進郵政業又好又快發展,具有重要而深遠的意義。為深入宣傳貫徹《郵政法》,針對廣大群眾及網友提出的熱點問題,天津市郵政管理局李京明局長進行了詳細解答。
1.修訂後的《郵政法》最大特點是什麼?核心是什麼?
修訂後的《郵政法》的最大特點是以法制建設推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的郵政業的科學發展。總的來看,這部法律適應新的形勢,堅持積極推進郵政改革和促進發展的原則,將黨和國家扶持郵政業發展的大政方針法定化,將郵政體制改革的成果固定化,將郵政行政管理制度規范化。修訂後的《郵政法》借鑒世界郵政改革發展的成功經驗,充分依據我國的基本國情,提出了一系列重要的制度設計,形成了郵政業法制基礎體系,具有鮮明的時代特征和現實操作性。
其核心內容:一是建立了郵政普遍服務的保障和監督制度,將保障公民通信權利作為立法的重要內容。二是建立快遞市場准入制度,明確了包括快遞企業、快遞業務、快件的法律地位。三是適應郵政體制改革的要求,建立政企分開、權責明確、職能統一的郵政管理制度,並進一步加強政府的公共服務和社會管理職能。
2.總結《郵政法》歷時十年的修訂歷程,得出郵政法制建設的發展趨勢是什麼?
郵政法制建設作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法制建設的重要內容,對郵政業的科學發展具有基礎和保障作用。《郵政法》長達十年的修訂歷程,實際上也是郵政法制建設不斷推進,郵政業發展認識不斷深化,郵政業發展目標不斷清晰的過程。縱觀郵政業所有的改革,都圍繞著如何保障郵政普遍服務,如何推進現代化郵政建設,如何強化政府管理保證郵政市場的公平競爭等方面進行。郵政法制建設也同樣以這些問題為核心,順應社會和時代的要求向前推進。
3.《郵政法》建立了快遞市場准入制度,這些規定會如何影響快遞市場的競爭格局?
近年來,我國快遞市場迅速發展,已具有相當規模,競爭格局基本形成。目前,我國快遞市場已經形成一定規模,登記備案的快遞企業有5000多家,從業人員30餘萬人,年增長速度在20%以上,年營業額達到400億元。
快遞市場發展的同時,也存在一些突出的問題,主要表現在:服務質量不高。市場上存在較多違規行為,損害了用戶的合法權益,也損害了快遞行業的聲譽,不利於快遞業務的健康發展。缺乏准入門檻。一些企業不具備經營快遞業務的基本條件,隨意進入退出市場,擾亂了市場秩序。安全隱患較多。一些犯罪分子利用快遞渠道從事違法犯罪活動,危害國家安全和公共安全。修訂後的《郵政法》通過建立快遞業務經營許可制度,讓符合條件,具備能力的快遞業務經營者進入市場,為消費者提供優質服務,這對促進快遞市場健康發展、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是有益的。
信件以及包裹、印刷品等物品的快遞業務,直接關系到用戶通信秘密以及其他合法權益的保護,涉及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必須依法加強監管。《郵政法》對快遞業務經營許可的規定,也是根據國務院《郵政體制改革方案》的規定,並借鑒其他國家的做法實施的。
《郵政法》第五十二條規定,申請快遞業務經營許可,應當具備六項條件,這六項條件涉及企業法人條件、注冊資本金、服務能力、服務質量管理、安全保障制度和措施等方面。目前,國家郵政局正在抓緊起草《快遞業務經營許可管理辦法》等規章,會在《郵政法》有關規定的基礎上進行細化,使之更具操作性。快遞市場准入制度的實施,給予符合條件的經營主體進入市場的均等機會,使其在市場中進行公平競爭,這符合市場經濟的平等性要求,有利於快遞市場的健康發展。
4.《郵政法》對郵政專營的規定作了哪些修訂?確定郵政專營范圍時,應該考慮哪些方面的因素?
目前,絕大部分國家保留了郵政企業對一定范圍內信件寄遞業務專營的制度。隨著世界郵政改革的不斷深化,郵政專營的范圍也在不斷調整,總體的趨勢是逐步縮小。《郵政法》第五條規定,國務院規定范圍內的信件寄遞業務,由郵政企業專營。目前,《國務院關於郵政企業專營業務范圍的規定》已經列入國務院2009年立法計劃,國家郵政局正在會同有關部門抓緊起草,基本思路是既要保障郵政普遍服務,維護郵政通信和信息安全,又要考慮郵政業改革發展的趨勢和當前市場競爭的現實,統籌兼顧,穩妥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