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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7月29日中午12時15分左右,廈門市蓮花路口的派出所治安崗亭被一輛海馬轎車推著走。從治安崗亭裡跑出一名穿著制服的協警。那輛白色轎車,立即繞過治安崗亭,追向協警。此時,從蓮?方向開來一輛閩DY6389的101路公交車,見此情景,司機立即將車停在路口。看到公交車開過來,那名協警慌亂中跑到公交車後面想躲起來。沒想到,那輛白色轎車立即掉轉車頭,趕到公交車後,將協警撞倒在地。從白色轎車下來一身著黑衣的男子,20來歲模樣。他拿著一把大約20公分長的匕首,走到停在路邊的汽車旁,逐個敲打車窗。隨後,該男子跳上一輛盈華出租車的車頂,車頂被踩凹,車後窗玻璃也被踩破。事後,出租車司機閻師傅告訴記者,當時車上有女乘客,為了保證乘客安全,他沒有將車門打開。
據趕到現場的嘉蓮派出所民警介紹,被撞傷的是他們派出所的協警,50多歲,姓黃,當時正在崗位上值勤。當晚7時許,受傷的協警仍在中山醫院的重癥手術室接受手術。記者從院方獲悉,傷者全身皮裂傷,左手及腿部有骨折,後顱腦損傷,傷勢很重,有生命危險。記者隨後從警方了解到,被抓獲的男子姓程、20周歲、四川人,他駕駛的車號為閩FK0982海馬車系套牌車。此案受到市公安局的重視,思明刑偵大隊和嘉蓮派出所聯合成立專案組調查。警方表示,對於危害社會公共安全的,警方將嚴厲打擊、依法處理。截至記者發稿時,這名男子依舊不肯開口說明撞人原因。目前此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