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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董倩):
各位晚上好,歡迎您收看正在直播的《新聞1+1》。
今天我們的評論將圍繞兩條新聞展開,第一條是發生在陝西鳳翔縣600多名兒童血鉛超標。另外一條新聞我們已經很熟悉了,就是最近一段時間以來,酒後駕車事故頻發,面對這種狀況,我們應該做些什麼,我們能夠做些什麼?
首先我們還是來關注一下陝西鳳翔的事態最新進展。
(播放短片)
解說:
8月13日晚8時許,陝西鳳翔縣政府就該縣長青鎮孫家南頭村、馬道口村數名兒童血鉛含量超標事件召開第二次新聞發布會,首次發布了731名14歲以下兒童血鉛檢測結果。在接受檢測的731名孩子中,615名血鉛超標,其中中度鉛中毒的孩子有163人,3名孩子屬於重度鉛中毒。現在,中度和重度鉛中毒的166名孩子已在鳳翔縣人民醫院接受排鉛治療。其他499名血鉛超標的孩子則在家裡進行非藥物排鉛。
環保部西北監察中心、陝西省環保廳聯合督辦調查組已經展開對當地土壤、地下水源等66個要素的檢測。根據調查組專家分析,企業排污、汽車尾氣、生活習慣等都是造成此次血鉛超標事件的可能因素。但是因為事件發生地的陝西東嶺冶煉有限公司是主要的涉鉛企業,本次應急監測數據顯示,從項目建廠前後,周邊土地環境監測結果對比分析來看,存在鉛含量上昇的趨勢。初步判斷,陝西東嶺冶煉公司正是此次造成該區域部分兒童血鉛超標事件的主要污染源。目前,鳳翔縣正在著手對周邊村民進行搬遷,425戶居民的搬遷方案已經確定,新址建設於13號下午動工,搬遷工作預計在兩年內完成,新址距離東嶺冶煉公司一千米以外,達到環評要求。而長青鎮鎮長蒲儀明對外表示,將通過縣財政支持、工業園區開發籌資、企業承擔、爭取上級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爭取新農村建設項目五種途徑解決居民搬遷所需的資金。據估計,搬遷和新村建設費用可能將達到兩億元。
主持人:
王教授,您看,當時陝西鳳翔是想招商引資的,但是怎麼也不會想到會招來今天這麼多事,它招得現在誰心裡都不痛快,您怎麼看,本來一件好事,結果辦成這樣。
王錫鋅:
的確,我們看到,鳳翔本來是要招商引資辦企業,結果招來了一系列的傷害,我們首先看到的直接的傷害,是村民,特別是600多名孩子現在經過檢測,現在已經是血鉛超標。當然政府要善後,也要付出大量的成本和代價,而企業可能面臨整頓停產等等,也意味著成本,看起來誰都受到了傷害,但最無辜的同時又是受傷害最嚴重的,卻是那些村民和孩子。我的感覺就是,如果企業在招商引資的過程中,不去認真地對待環境保護,不去認真地考慮村民的生命健康,招商的確可能招來傷害。
主持人:
本臺記者趙旭此時正在陝西進行采訪,我們連線趙旭,聽聽他給我們提供最新的情況。
趙旭,你好。
趙旭(本臺記者):
董倩,你好。
主持人:
是這樣,我們已經了解到血鉛指標超標的孩子們已經得到了妥善的照顧,而且得到了很好的安排。但是我們想知道,大人有沒有接受血鉛的檢測,有沒有這個計劃要對他們進行這方面的檢測?
趙旭:
實際上就這個問題,我也在采訪中對當地政府的相關負責人進行了提問,他們給我的答復是,由於這起集體血鉛超標主要還是發生在兒童的群體當中,因此他們近期的工作主要還是以孩子的血鉛檢測、篩查和治療為主,對於是否將會在未來檢測中,將群體擴大到成年人,他們表示,得等到血鉛超標的最終結果,也就是污染源最終確定後纔能決定,而根據目前的情況來看,污染源的確定還在進行當中,還需要一段時間。
主持人:
我們剛纔通過短片介紹,也知道了,現在剩下的四百多住戶都在進行搬遷,而且是搬到離廠子有一千多米開外,你給我們介紹一下,他們准備搬到一個什麼樣的地方?離這個工廠有多遠?
趙旭:
據我今天在當地采訪了解到的情況,這425戶居民總共是1803人,他們馬上要搬遷的地方距離之前的兩個村子大概在兩公裡開外,今天我也親自去看了一下,發現那個地區不僅整個規劃已經完成了,也已經劃定了新址的范圍,發現在現場已經有一些機械在拓寬道路,平整土地,一線工作已經開展起來了。我跟當地了解了一下,之所以這麼快拿出這個方案,也是因為之前一兩年一直在做搬遷的工作,包括征求群眾的意見,而這次的事件我覺得是對搬遷的工作進一步提速了。
另外,對於現在村子周圍的供電、供水、孩子上學問題,當地也在考慮當中。
主持人:
謝謝趙旭。
我們回到演播室,王教授,我們說鉛病好治,因為通過政府一系列的努力,用藥包括種種方法,病漸漸在好,但是心病難除,因為它畢竟是污染的事件。剛纔趙旭介紹,新址是離過去兩公裡,兩公裡的距離對於當地村民來說,您覺得是不是有足夠的安慰和讓他們踏實?
王錫鋅(評論員):
就像你說的,心病不光是一個主觀的感受問題,因為村民肯定會想到,比如原來的規劃,本來就要搬遷的,但為什麼遲遲沒有搬,為什麼沒有及時地搬,所以這裡面首先有一個過去對現在村民的心理有一個影響,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繩,
另外一個方面,至於現在延伸到一千米,甚至兩公裡之外,搬到一個新的地方,好像是我來矯枉過正,應該說在心理上可能會起到一定的矯正作用,但是村民心裡還是會打鼓,到底環評報告要求的指標是不是准確的,因為原來也評了,但是這種環評裡面所反映了信息到底能不能讓當地的村民感到放心。
主持人:
村民現在懷疑,往上訴了,我本來不信任你,結果現在這個環評報告是不是足夠讓我放心?
王錫鋅:
對,假如這個環評報告要真正讓我放心,不僅僅要有科學的數據,而且這些數據必須要向村民有充分的,能夠讓他們理解的解釋,讓他們真正能夠接受,更重要的在這個過程中,他們還應該有很好的參與。
主持人:
當地政府的解釋工作比以前加大了。
王錫鋅:
解釋工作應該說是更加復雜。
主持人:
其實說到解釋,當地政府做的到目前來說是比較好的。當這件事情發生之後,人們就在想,這事到底是誰的責任。其實從當地政府的表態我們可以看到,非常公開,非常明確,我們承擔一定的責任,因為我們當時做出了承諾,三年之內搬遷,但是我們沒有做到。這是政府承擔的責任。接下來我們就要問了,企業在這裡要承擔什麼責任呢?我們來聽聽企業的負責人是怎麼說的。
孫宏(陝西東嶺有限公司總經理):
不是我們的原因造成的,我們會積極配合政府來處理這件事情,如果一旦真是我們做的,那我們責無旁貸,一定按照國家的相關規定、相關政策,我們全力以赴做好善後工作,而且保證改正我們不足的地方,保證我們不會再發生類似事件。
當時我們在入駐的時候,政府承諾搬遷由他們來負責,分三年三期把這片的居民,按照環評影響報告書裡面所規定的范圍之內的居民全部遷光。(但由於)各方面的原因沒有落實。
主持人:
我不知道王教授怎麼看待企業負責人的看法,因為聽起來是有道理的。第一,我達標了,第二,我早就跟政府說好,讓你搬你沒搬,你覺得企業在這裡面應不應該承擔責任?
王錫鋅:
企業對於這些村民身體受到傷害,我認為仍然是存在責任關系。
主持人:
為什麼?
王錫鋅:
我們最終要確定污染源是不是這個企業,如果污染源是它,根據企業負責人的說法,企業的污染排放達標只能表明他沒有違規超標排放的問題,也就是說,你不會承擔行政違法,甚至是刑事方面的責任。但是如果村民的身體受到傷害,是企業排污導致的,也就是污染與傷害有因果聯系,這裡一定要承擔民事上的侵權責任。所以剛纔企業領導人講了,如果能證明污染源的確是我們,我們要按照相關法律,責無旁貸承擔起這樣一個責任。
主持人:
但是王教授,企業也強調了,我在入駐的時候,我就和政府達成了一個協議,政府已經允諾我要搬遷,但是你沒有做到。
王錫鋅:
政府在這裡的確有一個沒有兌現承諾的問題,在這裡就責任的分擔來說,政府在村民身體受到傷害的問題上,應該說毫無疑問地承擔著責任,因為假如當時人權能夠按照計劃,及時地撤離,這一個後果可以避免,至少是可以降低這樣一種危害性。
主持人:
王教授,你說企業身上承不承擔這重責任,假如我是企業,你是政府,我們當時說好,我要你搬遷,你沒搬遷,我應不應該監督你搬遷,你沒搬遷,我應該始終盯著你,我承擔這個責任嗎?
王錫鋅:
企業應當有這樣的責任,因為他們是知道這個後果的,其實在這個關系中,盡管雙方是有一個協議,這個協議裡面我們要知道,真正利害相關的村民有沒有一個真正的參與權,他有沒有選擇,如果政府承諾要做,首先他有責任去做,而在他沒有及時去履行承諾的時候,企業應當知道,這麼做對村民的身體健康是有危害的。
主持人:
說到這兒,當事情發生到今天的時候,我們再來聽聽企業又是怎麼說的,他表的態是什麼。
孫宏:
如果企業被關閉,可能2100個家庭就失去了生活來源,這是一個很大的社會問題,我肯定不接受這件事。
主持人:
我覺得企業說得還是有道理,他也承擔著巨大的社會的責任,他有2000多名職工,2000多名職工後面就是2000多個家庭,而未來要面臨兩年的搬遷,您覺得這個問題應該怎麼解決?
王錫鋅:
這裡實際上是陷入一個兩難,因為對於企業來說,如果在兩年搬遷的過程中,沒有搬遷出去,沒有到達安全范圍的村民,身體和生命健康仍然是受到危害的。假如這個企業繼續生產,而一旦確定它本身就是污染源,村民的生命健康和那邊的就業,這兩方面的權衡,我覺得應該把村民的生命健康放在一個更高的位置來考慮,這纔符合以人為本的基本理念。
主持人:
企業怎麼辦?
王錫鋅:
企業的問題我覺得在這裡實際上面對一個他和政府之間法律上的關系問題,假如能夠有很重要的責任,來明確政府對於企業的停產,對於企業的善後事宜負有責任,我覺得企業在這個問題上善後,絕對不是簡單的為村民去買單、治療的問題,對企業也要承擔相應的法律上的責任。
主持人:
本來對於陝西鳳翔來說,企業招商引資,這是一件非常好的出發點,本來想雙贏,結果現在我們看,發展到今天是兩敗俱傷。從這樣一個例子給我們提出一個問題,在未來環境和發展到底應該怎麼兼顧?您現在收看的是《新聞1+1》。我們的節目稍候繼續。
馬路上,『醉』不可恕
主持人:
接下來我們關注另外一個事件,那就是最近頻發的酒後駕車。
(播放短片)
劉釗(公安部交管局副局長):
我們交警部門在執法過程中必須堅持『零容忍』,做到『四個一律』。對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一律暫扣駕駛證三個月;對醉酒駕駛機動車的,一律拘留15日,暫扣駕駛證六個月;對一年內兩次醉酒駕駛的,一律吊銷駕駛證;對法律法規規定,有罰款處罰的,一律從重處罰。
解說:
今天下午,公安部召開了全國電視電話會議,部署打擊酒後駕車,特別是醉酒駕車的違法行為,對比我國現行的《道路安全法》來看,原來對飲酒後駕駛機動車,是處以暫扣駕照一個月以上三個月以下的處罰,醉酒駕車的是處以15日以下拘留和暫扣駕照三個月以上六個月以下的處罰。由此對比看來,這次公安部的新規定是按照一切從嚴的標准進行打擊。
之所以這樣從嚴從重的打擊酒後駕車,是因為近期酒後駕車的事故頻頻發生。今年6月30日晚上,在南京市江寧區,肇事司機張明寶醉酒駕車撞人,造成五死四傷,其中包括一名孕婦。8月4日晚上,杭州市民魏志剛酒後駕車,在市區繁華地段撞死一名過馬路的16歲少女。8月5日晚上,在黑龍江雞西市,肇事司機張喜軍醉酒無證駕駛,導致兩人死亡,十多人受傷。頻頻出現的醉酒駕車慘劇讓人觸目驚心。在今天的公安部會議上,明確表示了對酒後駕車違法行為從嚴處罰的態度。與此同時,各地也紛紛同時開展嚴厲打擊酒後駕駛的行動。
醉酒司機:
(醉酒駕駛)不安全,不安全,不好意思啊,接受處罰。
記者:
你下次還會不會這樣?
醉酒駕車者:
絕對不會的,你放心了,肯定不會的。
朱永久(寧波市鍾公廟交警中隊中隊長):
(酒精含量達到)254,應該是嚴重醉酒(駕車)。
交警:
(酒精含量)每百毫昇31.5毫克。
交通警察:
咱們交通法律規定,80以上為醉酒,80以下為酒後,現在您屬於醉酒。
主持人:
王教授您看,這回公安部嚴查,應該說真的是夠嚴的了,在我們目前的法律框架內已經到了上限了。但是我看這個說法,按照我們國家現在的法律設置,醉酒嚴到頭了,無非就是扣你三個月的本子。剛纔是說喝酒,醉酒,哪怕你爛醉如泥的開車,無非就是扣你半年的本子,然後拘留15天。我們現在提到零容忍,但是目前這種設置能不能做到零容忍?
王錫鋅:
我覺得我們零容忍的目標通過目前的法律設計是很難實現的。要想實現零容忍,我覺得有幾個方面的標准都是過於溫柔的,第一是酒後和醉酒的標准。
主持人:
您說到這個標准,我們不妨來看一下,目前我們國家對於飲酒和醉酒的界定值,什麼叫『飲酒』?車輛駕駛人每一百毫昇血液中酒精含量20毫克到80毫克,大於等於80毫克叫『醉酒』。您給我們介紹一下,在其他國家都是什麼樣的?
王錫鋅:
像瑞典,酒後駕車是0.02毫克,我們正好是他的十倍,德國是0.03毫克,日本是0.05毫克,美國是0.08毫克,中國0.2毫克。所以酒後駕車這個標准我們定得過於寬松,這樣就會給很多人一種僥幸心理,好像我喝幾杯沒事,檢測不出來,這是一個方面,首先酒後和醉酒的標准定得太溫柔了。另外公安部也說了『四個一律』,在現有的法律規則中,它頂格了,頂格以後又怎麼樣呢,無非是一些罰款,可能駕照暫扣。但是我們看看這樣一種威懾到底能不能起到作用。如果你看僅僅是頂格以後,也不過是交點錢或者暫扣一下駕照,我認為這儼然是溫柔的,在國外其實是比較普遍的做法。請注意,不是酒後,也不一定是要醉,更不是一定發生交通事故,只要酒後駕車就有可能導致刑事制裁,這時候飲酒駕駛本身就構成了一種抽象的危險,就對社會、對其他人可能產生危險。
主持人:
這是王教授的觀點。接下來我們不妨聽聽另外一位評論員楊禹的觀點。
楊禹,你好。
楊禹(特約評論員):
你好。
主持人:
剛纔我們說了,公安部已經重拳出擊,這是從政府的角度來看。接下來我們就想從社會的角度,面對這麼多的醉酒駕車,我們能做什麼?
楊禹:
飲酒駕車這種行為,除了危害特別巨大之外,還有三個特點,一個特點是現在人人喊打,沒有一個人說它好。第二個特點是它很好鑒別,你只要吹一口氣,是非立斷,黑白分明,沒有任何的模糊地帶。第三,只要你能喝酒,只要你會開車,不管你是什麼身份,什麼來路,什麼心情,什麼脾氣,你都有可能酒後駕車。
我覺得像酒後駕車這種全民危害式的行為,光靠我們的公安部門去努力,光靠我們在現有的法律體系之下來加大處罰,來搞這種專項整治行動,我看是遠遠不夠的。
我們共和國建國快六十周年了,有關方面馬上要著手制訂第12個五年規劃。我記得制訂『十一五』規劃的時候,當時一個非常重要的新意,寫進了很多反映人的生活質量、社會文明程度的新指標。現在五年時間過去了,我們的『十二五』規劃能夠有什麼新意呢?我想既然酒後駕車行為已經危害了我們所有的人的生存安全,既然懲治酒後駕車有這麼好的民意基礎,我建議一下,不妨把懲治酒駕寫到『十二五』規劃裡面,去把它當作一項應該調動我們全社會所有的力量,來共同完成的國家任務。國家任務不一定非是建飛機場、修高速公路、把航天員送上天、,辦奧運會,像懲治酒後駕車這種跟我們普通老百姓每個人都息息相關的事情,也可以是一種國家任務。
我們全社會文明程度的整體提高也可以在一段時間之內選擇幾個比較典型的情況作為突破口。我想我們不妨拿出五年時間來,拿出一種不信東風換不回的勢頭來,一是完善我們的法律體系,加大懲戒力度。第二從社會信用體系上面懲戒這些酒後駕車的人。第三,還要搞榮辱觀的教育,讓我們的孩子都覺得,如果自己的爸爸、叔叔、舅舅們酒後駕車了,自己臉上都寒磣。我想通過這些努力,我就不相信,我們中國人辦成過那麼多大事,酒後駕車這麼一件事我們就治不了它。
主持人:
好,謝謝楊禹。
剛纔楊禹做了一個大膽的設想,把這樣一個目標寫到『十二五』規劃去,這是他的觀點。我還聽到一種學者的大膽設想,乾脆再加上一條法律,叫做『酒後駕車罪』,我不要你產生結果了,只要喝酒了我就給你判罪,你覺得現實嗎?可行嗎?
王錫鋅:
我個人認為這完全是現實的,也是可行的。事實上在國外很多地方,飲酒之後的駕車行為,這兩個行為結合在一起,本身就構成一種罪,之所以將它定罪,因為它有一種明顯的社會危害性,它會產生抽象的社會威脅。
主持人:
你只要喝酒駕車了,我就增加你的社會成本,對個人來說,您覺得這是不是可行的?
王錫鋅:
除了形式化,也就是說對酒後駕駛的行為,用形式化的方式加大懲罰成本之外,我覺得社會成本的確可以從很多方面來考慮。比如車輛的保險成本,一旦有酒後駕駛的行為,車輛的保險應該要喪失,包括現在公安部引入一個新的辦法,酒駕以後可能進入信用系統。我想這是從經濟方面的成本,另外社會成本,包括一個人的聲譽,比如國外有些地方對於酒駕的行為人向社會曝光,來增加它的社會的負面形象。
主持人:
你覺得,讓這個人在信用體系裡面站不住腳,可能對他觸動會比較大。
王錫鋅:
對,因為這裡面的確直接涉及到個體的社會信用體系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