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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個月內4次違章明明違章還『倒打一耙』:
3個月內4次違章被交警抓了『現行』,而明明自己違反交通規則,反而將執法的交警告上法庭,這個司機真是『牛』。之所以敢『倒打一耙』,周某生認為自己沒有在罰單上簽字確認,所以不承認違法事實。
第一次:故意遮擋號牌
今年4月14日傍晚7時左右,周某生開車在常平鎮口岸大道火車站路段『候客』。常平交警大隊民警發現其違法停放後對其進行警告,但周某生無動於衷。
民警後來在例行檢查中發現車子的牌照被故意遮擋。民警對周某生違法停放和故意遮擋號牌的違法行為處以400元罰款,開具處罰決定書。而周某生拒絕在處罰決定書上簽名。6月29日周某生一紙訴狀將常平交警大隊告上法庭,7月24日法庭判決周某生敗訴。
第二次:違法停放車輛
好了傷疤忘了疼,5月30日早上,周某生又在常平鎮火車站附近違法停放車輛候客。面對交警的處罰,周某生再次拒絕在處罰決定書上簽名,並於6月29日將常平交警大隊告上法庭,7月24日,法院判周某生敗訴。
第三次:遮擋號牌被罰
6月17日傍晚6時30分,常平交警大隊民警在常平鎮汽車總站附近路段巡邏時,發現周某生開的小車前後牌照都被紙片擋住並對其進行處罰。周某生第三次拒絕在處罰決定書上簽名,並於6月29日將常平交警大隊告上法庭,7月24日法院判周某生敗訴。
第四次:繞紅燈橫穿雙黃線
6月30日,周某生開車經過橫瀝鎮三江紅綠燈路口時,為了繞過紅燈,他便從康樂路右轉彎進入北環路,隨即橫穿北環路中央雙黃線。
民警將周某生的車攔了下來,並對他處以200元罰款。周某生第四次拒絕簽字,但收下了罰單。7月7日,周某生將橫瀝交警大隊告上法庭,結果可想而知,8月25日,法院第4次判他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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