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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杭州8月29日電(記者方列)記者從杭州市公安局獲悉,從今年8月起,杭州市公安機關全面實施科所隊領導案件審核終身問責制。據悉,此舉在全國公安機關尚屬首例。
杭州市公安局蕭山分局市北派出所教導員田銘是派出所的兼職法制員,上報分局案件都要經過他的審核簽字。實行科所隊領導案件審核責任制後,田銘在對案件審核後,還必須填寫《科所隊領導審核案件意見表》,如實記載審核所發現的問題,督促辦案民警加以整改。
根據制度規定,科所隊領導對所審核案件質量實行終身問責。負責最終案件審核的領導對全案負責,對案件某個具體環節審核的領導對該環節負責。一旦在案件審核中發現影響執法辦案質量的相關問題,科所隊領導必須立即向辦案民警指明,提出具體整改要求,監督落實整改。
『科所隊領導案件審核責任實行量化考核,加大了基層科所隊領導執法審批工作監督制約力度,給基層科所隊領導肩上壓了擔子。』田銘頗有感觸。
為了保障制度落實到位,杭州各級公安機關還分批建立起科所隊領導審核案件質量執法檔案,每月上網公布。在一年中累計3次月排名末位的,暫停其審批案件的資格。存在嚴重執法過錯的,將追究案件審核者的執法過錯責任。
據了解,在實行科所隊領導審核案件制度後,杭州市公安機關在規范執法辦案、減少執法過錯、減少信訪投訴、增強科所隊領導執法工作責任心和業務水平等方面具有明顯成效。在杭州市公安機關最新一次執法檢查中發現,基層案件筆錄更為規范、到位,證據調查取用更為及時、全面、合法,在執法辦案程序上瑕疵問題明顯減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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