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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支持臺資企業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本市臺辦擬定《天津市支持臺資企業發展的政策措施》,目前已經市人民政府同意。
支持臺資企業貸款融資
協調各商業銀行向臺資企業增加貸款,支持貸款擔保機構為臺資企業貸款提供擔保,設立1000萬元臺資企業貸款補助資金,支持臺資企業與銀行等金融機構建立長期穩定的合作關系。
支持臺資企業上市融資
支持臺資企業在資本市場上市融資,享受本市支持企業上市的政策。鼓勵臺資企業設立金融機構。支持經批准的臺資企業參股本市銀行、證券、保險、期貨等機構,或在本市設立機構。鼓勵臺資設立擔保公司、小額貸款公司、保理公司和經營租賃公司等金融機構,鼓勵本市機構出資入股。
支持臺資企業新型產業
支持臺資企業發展環保、節能、降耗、減排、低碳和循環經濟、高新技術、新能源新材料等產業,享受本市的各項優惠政策。支持在市和區縣的經濟功能區和產業區內興建臺灣產業園區。經批准的臺灣產業園區,享受本市支持區縣示范工業園區的有關政策。
促進津臺農業合作
支持漢沽區的中心漁港設立臺灣農漁產品北方銷售展示中心。鼓勵臺資企業建立臺灣鮮活農漁產品深加工基地和銷售網絡。根據實際情況制定配套政策。
促進重大項目投資
積極承接臺灣產業轉移,鼓勵臺商投資高端化、高質化和高新化產業項目。對臺資企業投資建設的重大項目,根據項目實際情況制定配套政策。
協助臺資企業拓展市場
向臺資企業提供工商、稅收、勞動、保險和產品、市場等方面的資訊和服務。支持臺資企業參與政府采購和招投標。對符合規定的臺資企業的商品、勞務、服務、產品等,納入本市政府采購范圍。
積極引進臺灣人纔
鼓勵符合條件的臺灣專家學者、工程技術人員和高級管理人員等來津發展,享受本市吸引境外人纔的政策。鼓勵符合條件的臺灣居民在津從事律師、醫師、會計師和建築師等職業。鼓勵臺灣同胞在本市購房。
優化環境搞好服務
貫徹落實『同等優先、適當放寬』的原則,高度重視並積極支持臺資企業和臺灣同業協會發展,調整完善政策制度措施,不斷優化商務發展環境,切實提高政府服務效率,為臺資企業和臺灣同胞興業、置產、就學、生活和往來創造良好的環境和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