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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年的“十一”長假因爲與中秋節假期重合,已成爲有史以來最長的一個假期。最近,不少新婚白領向公司提出“8+X”的休假申請,即8天長假後再加休婚假和年假,從而使整個10月都處於休假狀態。一對新婚小白領因爲想“國慶假、婚假、年假”三假同休被公司拒絕,與人力資源經理吵了起來,一氣之下,上網發帖抱怨,引起了網友們的圍觀和爭論,員工與企業的“口水仗”從網下吵到網上,從“單挑”變成了“羣毆”。【點擊觀看全文】
“8+x”長假 能不能連休誰做主? |
“頂”休派:我的假期我作主,想咋休咋休
網友“牙刷”我覺得應該讓職工自主安排,合理合法。如果單位確實安排不過來,可以用設獎提薪方式與員工協商,但總的來講,還是要尊重員工合法權利。
網友“前進不了”職場員工總是弱勢一方,喊加班可以,要休息不成,老闆主宰一切。
網友“金元寶銀元寶”人家外國每年都有1個月左右的帶薪假期,人家怎麼還活得好好的,人家經濟搞的還比咱們強,有的甚至員工不休老闆還逼着員工休。
“反”休派:誰是老闆誰作主,準休纔可休
網友“怎麼註冊不上”:國家年休假規定:第四條職工休年休假,由單位根據生產、工作的具體情況,並考慮職工本人意願,統籌安排。不是員工想什麼時候休就能休,要是那樣,單位的工作豈不是亂套了?單位圍着個人轉,單位還能生存嗎?
網友“再戰江湖啦”:在權利和義務、個人與企業之間,要求三假連休的人忘了一件事:職業精神!
網友“我是幸福的豬”:我們公司的假都是我管,我籤個字就行,假期最鬆的,一般你請了都會給的,畢竟結婚嘛一生多數也就只一次嘛,不能掃了人家的興,但對付那些調皮搗蛋的員工,我堅決不批假。
昆明網友真不象話:這種人只是考慮自己,不考慮大局和工作!這種人讓他走人!這種職工就是心中沒有任何集體感。
天津網友:這樣的員工是個缺乏責任心的人。要是每一個企業的員工都像他這樣,我估計這個公司就沒法做了。國慶節,那麼多公安民警,銀行職工,不都在上班嗎?
重慶網友:辭職吧,休一輩子。【點擊觀看全文】
網友紅袖子說:“其實咱們也不是故意想搗亂,如果大夥都那麼幹,那企業怎麼運營?”他認爲只不過是認爲拒絕婚假這樣的企業有點過分,“婚嫁是人生的大事,勞動法規定的假太少,企業又不夠人性化,不得不然人去算計怎麼能夠長一點。”
網友魚兒則認爲:“‘史上最長黃金週’只不過是放大了矛盾而已,我們同事也有算計假期結婚的呀。”
之所以出現這樣的揶揄,或者員工集體“惡作劇”還是因爲企業平時不夠人性化,對員工不夠體貼的結果。網友李東說:“婚假雖然規定只有那麼幾天,企業大可不必那麼不近情理,多給兩天又會怎麼樣?”並認爲如果企業多爲員工着想,員工自然就會體諒企業,並關心公司的發展咯。
網友平原君0認爲:“這次爭論讓企業看到了咱們工人的力量,雖然很多人蔘與爭議只是揶揄,但是真的這麼做,企業的損失可就大了。”不過網友輪子則說:“咱也只好過過嘴癮,誰真敢這麼做呀!現在工作那麼難找!” 【點擊觀看全文】
三假連休也有成功的 |
17日,在青島某企業上班的徐小姐從公司請下婚假、年休假,再加上“十一”8天的國定假,三假連休總休天數達25天,這讓同事着實羨慕了一把。徐小姐表示,因爲自己的婚假趕上國定假不能順延,否則應該能休成32天的超長假期——“17天(婚假)+8天(國定假)+7天(公休)=32天”。不過徐小姐表示,這只是一個理想狀態,自己婚期定在9月26日,如果從24日開始休的話有點晚。並且連續休息一個月,公司肯定也會不滿意的,畢竟有一個月不能工作。 【點擊觀看全文】
職場專家破解十一長假的“8+X”難題 |
法律空白:長假、年假、婚假是否能一起休?
職場專家解釋,白領何時休帶薪年假、婚假,能否和國家法定節假日一起休,在法律上並無明確規定,是一個空白。按照《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職工連續工作滿12個月以上的,就可以享受帶薪年休假。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爲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爲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爲15天。而婚假雖然在法律層面沒有規定,但是在行政法規和規範性文件層面婚喪假一般爲1-3天。對此,中華英才網的職場專家進一步解釋:"因爲規定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所以如果把十一長假和年假、婚假連起來休,算是打了一個法律的'擦邊球'"。
專家認爲,關於何時休帶薪年假要兼顧雙方利益,由雙方協商而定。職工既不能一味地強調一定要在某個時間休,單位也不能沒有理由地不顧職工利益,出臺"一律不準連着國家法定節假日一起休"的規定。
專家建議:休假時間能協商公私利益要兼顧
很多企業HR表示,同一個部門裏,多名員工同時請長假,工作流程不得不因此被擱淺,影響到整個公司的進度和利益。由於目前大部分公司還沒有完善的員工假期制度,碰到這種情況,人事經理只能要求員工分批請假,員工實在不願意,單位、部門只能找人頂替。
對此,專家認爲,帶薪年假、婚假是法律賦予勞動者的一種休息權利,職工何時休年假、婚假是自主決定的,但單位也不是不能干涉,因爲單位安排職工休年假是根據生產、工作的具體情況確定的。《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第5條規定:“單位根據生產、工作的具體情況,並考慮職工本人意願,統籌安排職工年休假。年休假在1個年度內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也就是說,對於年休假、婚假與五一、十一等國家法定節假日一起休,員工要考慮企業的實際情況。如果單位確因生產、工作情況出臺不能連休的規定,職工也應服從。從另一個角度說,如果單位並沒有生產、工作的特殊情況,就不能規定禁止連休,否則就是沒有照顧到職工的意願。
最後,職場專家指出,員工按規定休假無可厚非,出現因爲員工休長假而耽誤工作的情況出現,關鍵還是因爲有些企業沒有建立完整的休假制度。如果對於員工休假,單位有明確的休假條件、要求和審批手續,就不會出現休假的混亂情況。 【點擊觀看全文】
“最長假”催生假日經濟 |
“十一”長假 精彩紛呈遊天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