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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年前繳了近8萬元的首付款買了一套房子,新房沒住上不說,如今卻被開發商告上了法庭。『開發商要求法院判決賣房合同無效,說我多次塞錢硬要買他的房子。』揭陽人陳劍華說。
這宗離奇的訴訟案於本月29日在揭陽開庭審理。結果不僅決定著陳劍華房子的問題,有更多已入住的住戶也隨時可能會淪為被告……
開發商:
開發商在提交的《民事起訴狀》中稱:『經過多次的推辭,被告(陳劍華)硬將78556元交到原告處,原告再次強調17幢未開發、未預售……在這樣的情況下,原、被告雙方在2005年12月20日簽訂《認購商品房合同書》。』
准業主:
『他們(開發商)去法院起訴,寧願變相承認自己賣房違法也要起訴,為什麼?』在陳劍華看來,房價近幾年上漲應該是主因。『我買的那套房子,買的時候每平方米1850元,現在價格應該翻了一番。』陳劍華說。
被告:購房4年沒住進新房卻被開發商告上法庭
2005年12月20日,揭陽市轄區試驗區東寨村居民陳劍華在位於市區的××花園二期商品房認購了一套住房。『我跟開發商簽了《認購商品房合同書》,繳了30%的房款近8萬元作為首付。』陳劍華說,他購買的是這個花園小區17幢一層的101房。
4年過去了,沒有等到新房,在今年的11月16日,陳劍華卻意外收到了揭陽市榕城區法院的通知——開發商把他告到了法院,要求判決確認4年前簽下的認購合同無效。
記者看到,開發商在提交的《民事起訴狀》中稱:『經過多次的推辭,被告(陳劍華)硬將78556元交到原告處,原告再次強調17幢未開發、未預售……在這樣的情況下,原、被告雙方在2005年12月20日簽訂《認購商品房合同書》。』
『簡直可笑,就2005年(房地產)行情,求人去買房都不一定有人去,我硬塞錢給他買房?』陳劍華說,『我是看到他們的銷售廣告纔去(買房)的,簽合同的時候他們也沒告訴我說17幢不能賣。』
律師:該樓盤不到1/3樓房有預售證
陳劍華的委托律師鄭郁鄲告訴記者,案件已被揭陽市榕城區法院受理,於本月29日開庭。這次,開發商唯獨起訴了陳劍華。
『我猜想,如果法院判決開發商勝訴,那麼其他已經購買了這個小區未取得預售許可證房子的其他住戶也有可能隨時淪為被告,此後就可以循例辦理了。』律師說。
根據委托律師的調查,該花園二期已取得預售許可證的樓房僅有7幢,這個數字還佔不到整個小區樓房數的1/3。
建設局:已對開發商進行批評教育
12月8日下午,記者來到了揭陽市建設局就此事進行采訪。揭陽市建設局房管科科長陳凱證實,該花園二期共有24幢房屋,建設部門目前確實僅對其中7幢樓房發放了預售許可證。
揭陽市建設局黨組成員陳烈英告訴記者,建設部門在收到陳劍華的投訴後,並且經過調查已經對開發商進行了『批評教育』。
記者調查:樓房發售價每平方米已翻了一番
8日下午,記者佯裝購房走進這裡。售樓小姐告訴記者,目前已建成的樓房都可以交錢購買,未建成的樓房到時發售的價格肯定要超過3000元每平方米,而餘下的現樓已經不多。
記者進入該花園二期小區發現,這個小區已建成的樓房共有18幢,每一幢都有戶數不等的住戶入住。這意味著,有不少住戶已經住進了未取得預售許可證的11幢樓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