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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農民工陳國芳和張大有,最近在從廣西乘大巴返鄉的途中,因為空調出故障,不停咳嗽並戴上口罩,被其他乘客懷疑患上嚴重甲流。全車近30個乘客經『民意表決』,一致同意將他們趕下車。兩人只好在凌晨時間冒著嚴寒走在高速路上,所幸遇到高速公路執法支隊的車。後經醫生檢查,兩人患的只是普通感冒。(12月22日《重慶晚報》)
農民工陳國芳和張大有的遭遇,立刻讓我想起法國作家莫泊桑筆下那個卑賤的女子羊脂球,他們作為人應有的權利,都被同車貌似高尚的其他乘客們,以冠冕堂皇的『公眾利益』為由,活生生地踐踏著。
而陳國芳和張大有唯一幸運的地方,在於他們後來還有機會證明自己的清白——『患的只是普通感冒』,既不會傳染他人,更不會危及公共安全。
沿著這個遲來的清白之證倒推回去,我們將發現,當初大巴上近30個乘客煞有介事的『民意表決』,其實是多麼的自私自利。
只因陳國芳和張大的農民工身份和不停咳嗽的表象,他們就先入為主地斷定兩人患上嚴重甲流,會危及車上大多數人健康。有了這個假設的道德制高點,加上看上去公平公正的『全車舉手表決』,作出驅趕陳國芳和張大下車的決定,似乎也就合法合理,無懈可擊了。
『民意表決』者唯獨忘了,他們不是醫生,有什麼資格憑肉眼裁定兩人一定患上嚴重甲流?他們不是執法者,誰又賦予其行使驅趕同車的一小部分人下車的權利?法治社會看重的『程序正義』,在披著『民意表決』外衣的自私衝動面前,顯得微不足道;至於作為弱勢者的陳國芳和張大有被趕下車後的命運如何,會不會凍死路上或被車撞上,更不值得一提了。
很諷刺的是,陳國芳和張大有不停咳嗽後,怕影響其他人,遂到服務區買口罩戴上。悲哀的是,這個深具責任感的舉動,加深了『民意表決』者的疑慮,由此也加快了他們被趕下車的進程。弱勢者因為想對同車其他人負責,卻被同車人以『民意』的名義更快地拋棄,這足以反證:有時候,『民意表決』是多麼的靠不住,只是自私者手中操縱的工具,以此為掩護,『正義地』犧牲掉可能危及自身的少數人的利益,並且事後不用承擔責任——當時可是根據『民意表決』作出決策,代表了『大多數人意見』哦!
某種程度上,這輛從廣西開往四川的大巴,就是當下轉型期社會的隱喻,那些強勢利益集團,頻頻代表乃至制造『民意』,比如最近各城市不斷遭輿論質疑的水價調整聽證會、以公共利益之名進行的強行拆遷等等,從而為自己的逐利蒙上『民意表決』的光芒;而弱勢群體除了利益受損,還無奈失語,一如被趕下車的陳國芳和張大有有苦無處說。
真正代表底層民眾的聲音無法傳遞,而利用『民意表決』謀利的利益集團卻喧囂塵上,這就是當下日益受關注與推崇的『民意』所遭遇的困境。只有打破某些人對『民意』的操縱,使之盡可能代表最廣大民眾的意見與訴求,民意纔可能名副其實,走上實現公民權利的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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