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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材商老錢拿着存摺去銀行取錢時,卻被告知存摺屬於一個同名同姓“軍人”。自己的存摺怎麼被別人“山寨”後又調包。老錢及時申請止付,才避免自己遭受鉅額損失。但由於存摺不屬於老錢,銀行拒絕爲其提款。無奈之下他提起訴訟,要求將錢從“山寨版”存摺內取出。
銀行取款 存摺遭克隆
去年11月4日上午,由於東北客商催款,木材商老錢吃完飯後到銀行取款。他把存摺交給了銀行前臺工作人員並按要求輸入密碼。“密碼不對,請再輸入一次!”老錢有點兒詫異。他又輸了一次密碼,但還是被告知:“密碼不對”。明明就是這個密碼,怎麼會出錯呢!老錢仔細地看了一下存摺,上面明明白白地打印着自己的名字。老錢急得出了一頭汗。
存摺裏有9萬元錢,老錢想把錢取出來,匯到東北購買木材。但是錢現在根本取不出來。
無奈之下,老錢撥打了“110”報警。警方仔細地查看了他的存款證明、存摺,並調取了銀行錄像。在對所有證據進行分析後,警方認定,老錢所持存摺內的錢的確是他本人存的,但老錢手中這個存摺卻是一個人用相同的姓名在銀行開的戶。爲了避免老錢遭受損失,民警建議他趕緊去銀行申請止付。在得到警方的口頭告知後,銀行工作人員爲老錢辦理了止付手續。此時老錢才深深地喘了口氣。
“軍官”玩調包 木材商落陷阱
在經過反覆分析後,一個“軍官”開始引起了他的懷疑。前幾天,木材市場來了一個自稱是軍官的人。這個身高約170釐米,說起話來滿嘴南方口音的男子稱,部隊要購買木材。與老錢攀談一會,軍官拿着老錢的名片離去。次日,這名男子再次找到老錢說要購買木材,讓老錢去銀行辦個存摺以便打款。
從銀行回來後,軍官拿着老錢的存摺看了半天,還跟老錢的身份證進行覈對,好像生怕名字有假似的。在此期間,老錢還處理了一些生意上的事,沒太注意軍官的一舉一動。
事發後,銀行出具的活期明細證明,一個人用“軍人身份證件”,以與老錢相同的名字“錢守本”在銀行開戶並辦理了存摺。而老錢取錢時拿的恰恰是這個山寨存摺,但“軍官”克隆的存摺怎麼就到了老錢的手裏呢?
老錢回憶說“他第一次見我時,拿走了我的名片。之後,他一定是用我的名字做了個假軍人身份證件,併到銀行開賬戶、辦存摺。他又趁我不備,將兩個姓名相同的存摺調了包。”
打官司告銀行 討要自己存款
老錢從1991年開始做木材生意了,打拼多年的他有着非比尋常的精明。但這次的確將他難住了,怎麼才能把錢取出來呢?雖然辦理了止付手續,但仍銀行拒絕了他的取錢要求。此時,公安機關做出了不予刑事立案通知書。而銀行堅持,只要司法機關確認該筆存款的所有權確實屬於他,
擺在老錢面前的路只剩下一條了,那就是拿起法律武器,要回自己的存款。老錢以“存錯了錢,有重大誤解”爲由提起訴訟,請求法院判令銀行返還其存款9萬元及利息。
法院判撤合同 銀行必須給錢
不久前,法院撤銷了他與銀行的儲蓄存款合同,並判決他在判決生效後有權隨時支取“誤存到同名活期存摺內的9萬元存款”。(文中人物爲化名)
-律師
軍人身份無法查詢
其他措施可防範風險
針對銀行工作人員關於使用軍人身份證件開戶,無法鑑定身份真僞的問題,賢達律師事務所律師張彤表示,銀行可以採取“要求持軍人身份證件者同時提供其他證件,或者向其所在單位覈查情況,要求單位出證明,以及留下聯繫電話”等措施來加以防範。
-專家說法
“誤存”不能妨害當事人取款自由
南開大學法學院院長助理、博士生導師陳耀東教授表示,儲蓄關係表現爲一種合同關係。儘管儲蓄合同未被規定在《合同法》當中,但作爲合同之一,必須遵循《合同法》的一般規定。訂立儲蓄合同應遵循“自願訂立”和“存款自願,取款自由”的原則。
本案中,法院在確認老錢誤存的前提下,運用“取款自由”原則,判決老錢與銀行解除儲蓄合同有充分的法律依據。(新報記者張家民通訊員於翔劉志敏攝影張家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