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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圖為文裕章被帶進法庭
昨日,備受武漢市民關注的深圳丈夫『拔管殺妻』案,在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拔管丈夫』文裕章被控故意殺人罪。在偵查、起訴過程中,該案一波三折,檢察機關曾兩次將案子退回公安機關要求補充偵查。原定於去年9月25日開庭的該案因故推遲,被害人親屬得到消息,推遲原因是最高院介入。昨日,最高人民法院兩名工作人員也參加了庭審。在持續了5個小時的庭審後休庭,審判長宣布擇期宣判。
昨日的庭審,除了刑事部分外,胡菁的母親還提請附帶民事部分的訴訟,向被告文裕章索賠128萬元。最終,雙方同意庭下調解。
在昨日庭審中,通過公訴人、被告人文裕章、死者胡菁家屬以及醫護證人的講述,將34歲的武漢籍女子胡菁死亡的全過程進行了還原。
犯罪嫌疑人文裕章(深圳崗廈人,37歲)與死者胡菁(武漢人,34歲)系夫妻關系,育有一子一女。2009年2月9日晚8時許,胡菁突然在家中昏倒。文裕章打了120急救電話後,又親自駕車送胡菁前往醫院,途中遇到了龍崗區雪象醫院的急救車。文裕章攔下救護車,醫務人員在急救車上對胡菁進行了搶救,到雪象醫院後,一度沒有呼吸、心跳的胡菁經過搶救後,又有了心跳、血壓,但一直處於昏迷狀態,只能靠呼吸機呼吸。
次日零時許,胡菁被轉至深圳市第二人民醫院住院部ICU病房進行治療。據醫護人員證實,經過7天的治療,胡菁的血壓已有好轉,但始終不能自主呼吸,處於深度昏迷。
2月16日下午3時許,文裕章在深圳市第二人民醫院ICU病房探望胡菁時,突然大哭著將插在胡菁身上的呼吸管、血壓監測管等醫療設備拔掉,醫護人員制止未果,而文裕章又一直趴在胡菁身上阻止醫生、護士對胡菁進行重新插管救治,並表示放棄治療。下午4時許,胡菁宣告死亡。胡菁的母親和姐姐隨後撥打110報警,晚上7時許,文裕章來到派出所協助調查。隨後被刑事拘留。3月4日,深圳市福田法院以故意殺人罪批捕犯罪嫌疑人文裕章。
在昨日的庭審中,身穿『深二看885』囚服的文裕章對整個案件的基本過程供認不諱。
檢察機關認為,被告人文裕章無視國家法律,故意殺人,應當以故意殺人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聽完檢察官宣讀起訴書後,文裕章說:『我認罪。』他哭著說:『我不是故意這樣做的。胡菁暈倒以後,我一直在醫院陪她,別人勸我回家休息,我都沒回去。但她在醫院幾天了都沒有好轉,醫生總對我說她病情很重,生存下來的希望很渺茫,可能連植物人都不如。好好的一個人成了這樣,我承受不起這樣的打擊。』
『那天,我和往常一樣在胡菁的病床前和她說話,呼喚她,告訴她孩子們都很想她,等她回家去。當時我的情緒很激動,因為醫生和我說要給她進行開喉手術,幫助她呼吸,這樣可能引起肺部感染,甚至器官衰竭。我想起我的父親也是做過這樣的手術,沒過幾天就因肺部感染,痛苦的離開了人世。我不想她和我父親一樣經受這樣的痛苦,我想讓她有尊嚴地離開這個世界。我產生了很消極的念頭,無法控制自己的情緒,拔出了她的呼吸管。我當時沒有想過什麼後果,我也沒有想過家人們的感受。我現在感到非常後悔。』
文裕章的律師認為,按照專家的分析,胡菁的腦死亡是不可逆轉的了,也就是說文裕章是否拔管,胡菁都會死亡。文裕章行為的社會危害小,其主觀上也不是惡意的,是為了愛纔作出這種舉動。文裕章還有兩個失去了母親的小孩需要撫養,懇請法庭能對其從輕、減輕或免予刑事處罰的判決。
律師的這一說法遭到了公訴人的反對:在我國目前沒有腦死亡的概念,也沒有得到立法的確認,在司法領域,並沒有認定腦死亡就表示這個人已經死亡的說法,胡菁是在還有呼吸、心跳的情況下,還有生命體征,並沒有判定在臨床上死亡,而且胡菁在醫院的治療之下,情況有所好轉,血壓也趨於正常,狀況逐漸好轉,被文裕章拔掉了呼吸管,其生命被文裕章剝奪。
公訴人稱,文裕章雖然沒有采取暴力手段,但是他所面對的是一個沒有任何反抗能力的深度昏迷的病人,無須采取暴力,只要輕輕拔掉呼吸管,就可以達到殺人的目的。文裕章以殺人的目的,傷害他人的身體,構成故意殺人罪,理應追究文裕章故意殺人的刑事責任。
記者昨日在此間采訪時,該案也引起了深圳法律界的高度關注。一家律師事務所的律師認為該案面臨著兩大法律難題:一是『腦死亡』是否能成為最終判決的標准。二是文裕章為了讓妻子『有尊嚴地離開』而強行拔管,阻止治療,是否是外界關注的『安樂死』?
昨日,胡菁的母親肖女士在法庭上爆出:胡菁死前,文裕章有第三者!
胡菁的母親表示,經過有關部門調取文裕章在事發前後的通話記錄,發現文裕章與一個24歲的女子張某通話和短信非常密切,從2008年11月份開始,文裕章幾乎每天都與這個叫張某的女子有通話和短信記錄。而且在胡菁昏迷住院期間,一次通話竟然有近兩個小時。
公訴人出示了張某的證言,張某也表示自己喜歡文裕章。
文裕章在庭上辯稱:張某只是公司同事,普通朋友,胡菁住院期間,是和張某通話時間比較長,『那是張某在安慰我,鼓勵我,要我重新鼓起生活的勇氣』。
在庭審中,當提到胡菁血壓回昇,臉色變潤等,但被文裕章強行拔去氧氣管時,岳母肖桂蓮一怒拍桌,激動地說『要為女兒報仇』。她認為,文裕章之所以拔氧氣管,是文裕章有第三者,所以趁其女兒病危時下手,因為如果不下手,女兒蘇醒過來後可能說出對文裕章不利的事,如果蘇醒過來,第三者就失去了『轉正』的機會,如果不死一直就躺在床上,他將承擔更多的負擔。
在昨日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中,胡菁母親肖某的委托律師向文裕章提出了128萬餘元的索賠金額,其中包括死亡賠償、精神賠償、撫養費、交通費等。這一金額大大低於坊間流傳的2000萬元巨額索賠傳言。
『我們決不是為了錢來打官司,而是要為胡菁和她的孩子討個公道。索賠的128萬元裡還包括兩個孩子的撫養費。』胡菁的母親肖女士在開庭告訴記者,她把胡菁和文裕章的女兒在武漢帶到6歲纔送回深圳,胡菁死後這一年多,一直是她帶著兩個孩子生活。『我們提出的索賠金額是有依據的,法院最後判多少就是多少。』肖女士這樣表示。在法官的主持下,雙方同意就民事索賠進行庭下調解。
最後陳述時,文裕章說他的行為傷害了身邊所有的人,十分對不起他們。現在最希望岳母能夠原諒自己,他會贍養岳母,照顧她的下半生,請老人家放心。兩個孩子還小,是他唯一的希望,胡菁和他都十分重視孩子的成長和教育。現在母親已經離開了,不知道法庭會對他作出怎樣的處理,希望法庭給他一個機會,讓他有機會再去履行做父親的責任。
1、2009年2月9日20時許
胡菁在龍崗?田萬科城的家中暈倒。丈夫文裕章與家人一起將她送至雪象醫院。
2、2009年2月10日零時許
胡菁被轉至深圳市第二人民醫院住院部ICU病房,一直處於昏迷狀態,只能靠呼吸機呼吸。
3、2009年2月16日15時
文裕章在ICU病房裡哭著拔掉胡菁身上的呼吸管等醫療設備,並阻止醫務人員救治。
4、2009年2月16日16時
胡菁死亡。
5、2009年2月18日
文裕章因涉嫌故意殺人被警方刑事拘留。
6、2009年3月4日
文裕章因涉嫌故意殺人罪被福田區人民檢察院批准逮捕。
7、2009年3月13日
中山大學醫學院法醫鑒定中心出具屍檢報告稱,胡菁昏迷是其自身腦血管畸形破裂,出血壓迫腦乾所產生的病理過程和結果,基本排除外力所致可能性。
8、2010年1月6日
文裕章因涉嫌故意殺人在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受審。
文裕章當選2009
十大『爭議老公』
記者昨日在網上看到,本案的被告文裕章被網友們與劉德華、馬琳、滿文軍、趙忠祥等名人並列,被評為2009年十大『有爭議』的老公——當選理由:拔掉妻子呼吸管。
妻子腦死亡後僅僅七天,丈夫就拔掉她的呼吸管。『我不想讓她再受苦。』丈夫認為這是出於愛。愛就有權利剝奪妻子的生命?多少年來,我們對愛的理解是『幾年/十幾年不離不棄』,誰會認為終結對方的生命是愛他(她)的方式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