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眾所周知,商家采用欺詐手段讓消費者的權益受損,消費者有權利要求退貨的同時,還能要求不超過購買商品價款的賠償,也就是百姓熟知的『退一賠一』。可日前向本報反映『舒筋健腰丸』的孫先生在索賠之路上卻遇到了廣告發布者與銷售者並不在一起,而且同樣堅稱『不賠償』的難題。而工商部門也對這樣的事情『最撓頭』。
『藥店告訴我,只能退貨,不能賠償。』日前,向本報反映『舒筋健腰丸』涉嫌虛假宣傳的孫先生說。得知這種藥並沒有獲得國家食品藥品監督部門對治療腰椎間盤突出癥的審批,他就拿著藥來到了當初購藥的『津東大藥房』。在『陳李濟藥廠』在藥店設立的辦公區裡,一名自稱姓王的中年男子接待了孫先生。聽到孫先生表示不僅要求退貨,而且還要求購藥款一倍的索賠,這名王先生表示需要詢問一下。幾分鍾後,王先生表示,由於這種藥只是在這裡銷售,而並未在這裡做廣告,所以他只能退貨,而不能進行賠償。
昨天中午,記者與孫先生一起再次撥打了廣告上的熱線電話。聽到孫先生說這種藥根本不治腰椎間盤突出癥,女接線員解釋說:『我們的藥沒有任何質量問題,也不存在虛假宣傳。我們這種藥就是治療腰椎間盤突出癥的。只是因為我們是中藥,所以纔不能在藥盒上標明治療這種病。如果是西藥,就能標治這種病了。』得知孫先生還要索賠,女接線員給了孫先生一個外地號碼的手機,說道:『有什麼事和他說吧。』
按照接線員提供的號碼,記者和孫先生一起撥通了這個電話。聽筒內,一名操著東北口音的男子聽到孫先生的要求,說道:『我們的藥有沒有虛假宣傳,是需要相關部門認定的。我們的藥沒有問題,所以不賠錢。』聽到孫先生態度也很堅決,這名男子隨即說道:『這樣吧,你等我們電話吧。』但是,截至記者發稿時,孫先生也沒有接到對方的電話。
難道真的因為是中藥的原因,纔不能在功能主治上標上腰椎間盤突出癥嗎?天津市食品藥品監督稽查大隊相關負責人給了否定答案。相關負責人表示,藥物的功能主治主要是藥品監督部門根據臨床測試後得到的科學結論而定,和是中西藥並沒有太多關系。如果這種藥經過測試可以治療這種病,就會允許其標注這種功能。反之,則不會標注這種功效。
『對於這種廣告發布者與銷售者並不是同一主體的,讓我們最撓頭。』對於孫先生的遭遇,河東工商分局人員對記者說。僅以這個事件為例,這名消費者購買藥品的地點在河東區。但這家大藥房在銷售該藥品的同時,並沒有對藥品的療效、功能等進行虛假宣傳。藥店是可以不承擔賠償責任的。而涉嫌進行虛假宣傳的廣告者以及其經營地點並不在河東區,根據區域管轄原則,河東工商部門就無法對其涉嫌發布虛假宣傳行為進行立案調查,也就無權定案。
對於這樣的事情,河東工商部門只能就消費者和藥店之間進行調解,卻無法讓廣告發布者承擔賠償。如果藥店堅持不承擔賠償,加之廣告發布者不配合,他們通常只能終止調解。最終,消費者就只能通過訴訟來索賠。對於這樣的事,往往也是最難通過調解方式來解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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