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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名演奏家被拍性愛錄像
情侶合謀敲詐勒索6萬元
男子賈某得知女友與她的知名樂器演奏家老師有不正當關係後,和女友合謀拍下了性愛錄像。隨後以登報公開進行要挾,敲詐勒索演奏家6萬元。記者今日獲悉,賈某因犯敲詐勒索罪及盜竊罪被西城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九年,並處罰金。
47歲的男子賈某曾多次因盜竊罪被刑事處罰。2003年才刑滿釋放。此後,他找了個年輕的女朋友彤彤(化名),並開始同居。此後他從女友口中得知,女友竟和其老師保持着不正當關係,對方還是一位年屆花甲的知名樂器演奏家。賈某供述稱,2006年11月間,他和女友商量將其與老師發生性關係的過程錄下來,留個證據。彤彤也答應了下來。隨後,在彤彤的住所內,賈某事先將攝像機設置在牀對面的衣櫃裏,先後兩次錄下了彤彤和老師發生性關係的畫面。
彤彤的老師說,2007年春節後,他接到了自稱彤彤小姨夫“張龍”的電話,稱“彤彤曾試圖服藥自殺”,並要求他承擔責任。2007年6月間,他和這個“張龍”見了面,“張龍”自稱是報社記者,張嘴就向其索要彤彤母親的醫藥費,否則就威脅把他和彤彤之間的不正當關係刊登在北京的報紙上。這個“張龍”正是賈某。
爲了掩蓋醜事,彤彤的老師被迫同意給錢,幾天後在德勝門附近的一個花園內,給了“張龍”2萬元。沒想到對方並不肯善罷甘休。彤彤的老師說,同年8月至12月間,他又兩次給了“張龍”4萬元。2008年春節後,“張龍”又打來電話,稱其已僱人拍攝了性愛錄像,並要在網絡上予以公佈,甚至威脅他要將錄像光盤交給其家屬,強迫其出具了一張4萬元的欠條。在“張龍”兌現這張欠條時,被民警抓獲。事後,警方在賈某的暫住地起獲了3張彤彤與老師發生關係的錄像光盤。
對於賈某和女友合謀敲詐勒索的行爲,法院予以確認。此外,法院還查明,早在2004年,賈某就夥同他人在遼寧老家,先後兩次撬鎖入室盜竊電視機、首飾、現金等財物。
法院認爲,賈某以非法佔有爲目的,對被害人實施要挾的方法,強行索取公私財物,還夥同他人祕密竊取公私財物,已構成敲詐勒索罪和盜竊罪,依法應予懲處。鑑於賈某因盜竊被判刑,釋放後五年內又犯罪,繫累犯,依法從重處罰。法院兩罪並罰判處賈某有期徒刑九年,並處罰金2.4萬元。